失业人员本月起有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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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0:46 乌鲁木齐晚报 | |||||||||||
从本月起,《乌鲁木齐市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执行,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求职登记证》等各种证件的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所持有的证件享受相应的补贴。 据介绍,《乌鲁木齐市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下岗失业人员可享受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
职业培训补贴的标准: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根据所持享受就业政策的证书参加专业(工种)类别培训,执行不同补贴标准。 职业培训补贴一般采取直接补贴给个人的报销方式。对无力垫付职业培训费用的持《再就业优惠证》或《求职登记证》并同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人员,可采取帮扶方式,由承担培训的职业培训机构为上述人员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助。
实习编辑:李彭勇 作者:李家 刘秋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