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借口驱鬼打死妇女多次强奸其女被处死(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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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4:01 内蒙古晨报 | |||||||||
“大仙儿”马明为被执行死刑 内蒙古晨报记者摄影 内蒙古晨报报道 (记者 王国柱 通讯员 江海) 杀人、强奸、赌博数罪集于一身的马明为日前被执行注射死刑。 “作法驱鬼”打死人 马明为系呼市人,自命为“大仙儿”,经常给人们“驱魔赶鬼”,以此骗取钱财。20
“拜月亮”抛尸 马明为害怕事情败露,便骗张东拉上石爱的尸体运到山西省右玉县准备抛尸,张东不从,马明为又谎称将尸体送回石爱的娘家——呼市托县。当张东拉着石爱的尸体来到托县新营子镇时,马明为又骗其他人说:“石爱还能活,只要将石爱的尸体抬到托县双河镇南梁上,并摆坐姿,让她拜月亮就能活。” 马明为带领张东、田根、王仙一起将石爱的尸体抬上托县双河镇南梁,让其拜月亮,并谎称:“七七四十九小时以后,石爱便可还阳。”马明为等人将尸体放好便回了呼市。第二天,马明为感觉事情严重便带领他的妻子及田根、王仙等人到武川县可镇躲藏。6月24日,田根有些醒悟了,他怀疑马明为骗了他们,便到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于2004年6月25日将马明为刑事拘留。 多次强奸精神病人 公安机关查明,马明为多次对患有衰退型精神分裂症、无性防卫能力的石爱的女儿王仙实施强奸。2002年到2004年间,马明为利用封建迷信手段将王仙骗到家中或没人地方实施强奸,致使王仙怀孕,后做了人工流产。石爱对马明为的行为极为不满,但是敢怒不敢言,酒后失常说了几句气话,惹来杀身之祸。 罪大恶极判处死刑 马明为强奸无性防卫能力的王仙,并因王仙母亲酒后失常利用封建迷信手段将其长时间摧残致死,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尤其是手段残忍、抛尸、逃跑,罪不可恕。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马明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定期限内,马明为没有上诉。 7月22日,呼市中院遵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命令,将罪犯马明为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文中人物除马明为外均为化名)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