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资助贫困生读高中 对方不去上学被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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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16:01 央视《社会记录》 | |||||||||
存折 合同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社会记录》10月10日播出节目“受人之恩”,以下是节目内容: 主持人阿丘:今天我讲这故事有些新鲜,广东一位陈先生做了件好事,他在2004年初资助了一名广西的贫困女生小艺读高中,不过,一年半后,也就是今年7月,这位资助人陈先生又将贫困女生小艺告上了法庭,要求双倍偿还其资助款。简单说吧,就是资助人把被资助的贫困女生给告上了法庭,因为女孩拿了钱却不上学。
影像:陈先生采访 陈先生:我觉得不可思议,我付她生活费,付她学习费,她什么条件都有了,她可以读书了,怎么就失学了? 主持人阿丘:刚才说话的这位就是陈先生,陈先生说,他几年前在网络上认识了家境贫寒的女孩小艺,从小艺读高一的时开始资助她上学,一年多来,花了一万两千块钱,可去年九月,小艺却偷偷退学了。到陈先生他发现时,小艺已经离开学校三个多月了。 影像:陈先生采访 陈先生:我是一个善意的资助者,你应该是承认我是善意的,你怎么可以欺骗一个善良人,你不管有多少理由,都不可以这样做,是不是这样?这个社会好象没有一种观念,就是受人点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不要求她回报我自己,但是要求她做一个善良正直的中国人,做一个勇敢的中国人,我觉得还是有一点遗憾。 主持人阿丘:陈先生很生气,他说今天他把小艺告上法庭,除了情感上不能接受,在法律上他也有依据,因为这位陈先生平时法律意识比较强,凡是他资助的对象,他和他们都签订了资助合同,合同规定只要是私自退学就是违约。 陈先生提到的双方签署的合同,现在我手上就有一份,咱们不妨来看看,我拣两条受助人义务念念: (4)不得退学,不得拍拖,不得违反校规,不得有与同学身份不相称的行为,非经资助人同意不得工作(包括兼职) (5)本科毕业并授予学士学位 受助人不履行(4)(5)项义务,须双倍返还受助财务。 主持人阿丘:不知道您对这份合同怎么看,我说说我直观的感受,未必正确啊。像不得退学,不得违反校规的这些条款我想基本上没有异议,学生嘛,理应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但是,必须考上大学本科否则双倍返还资助款,这条规定是不是有点不合情理?不过,陈先生说这合同是双方当初谈定的,只要合法就要执行,这不是情理的问题。 影像:陈先生采访 陈先生:不管你什么原因,我要求你努力,你不努力就是违约,你就是丧失诚信。她约定了,她就应该守承诺,她不守承诺,就违反诚信了,违反诚信怎么办?有法子在那里?她同意的,完全基于双方同意的。这是双方和议的,大家同意做一件事情,你如果中途变卦或者不同意,那我们就不用谈了。 影像:南宁外景 主持人阿丘:前些天,我的同事在广西南宁找到了陈先生资助的女孩小艺。 影像:女孩小艺采访 女孩小艺:其实我觉得这件事情,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反正现在变成这样子,是我们大家都不想看到的。反正,跟陈先生相比,我们是错的,有罪的一方。 影像:南宁空镜 主持人阿丘:小艺说,她的爸爸去世早,妈妈把她带大,后来有一位伯伯照顾她们母女,不过,去年那位伯伯又病倒了。接到陈先生的起诉后,她的家基本上就散了,妈妈放下伯伯去深圳打工了,她自己也在南宁找了一份工作,吃住都在公司。 影像:女孩小艺采访 女孩小艺:其实有时候觉得自己还是挺可怜的。快开学的时候,伯伯就病了。病了以后,就是一个压力,觉得家里面唯一的,除了陈先生,就家里面不说,经济来源全部断了,经济压力,然后觉得十八中哪里,人家基础很好,跟不上,然后跟不上人家嘛,还有看到我妈,整天为伯伯住院忙里忙外的,烦都烦死了。 然后那时候才想起来那份合同,然后我就想,用了那么多钱,那以后真的考不上大学,想会不会跟我要钱,真的考不上,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越滚越大,那时候可能更多,还就更难了,所以不读。其实也挺怕的。不想让他那么快伤心,反正有一天他会知道。知道了那么早,然后措手不及,不知道怎么办,那就逃避了。 主持人阿丘:不知您听清了没有,小艺说自己退学,除了家里遇到麻烦,自己学习不够好,还和那份合同有关,她说她就是怕自己花了陈先生的钱读书但又考不上本科,到时候得还陈先生更多的钱,所以才放弃读书的,毕竟,早点退学花的钱要少一些。不过,对于小艺给出的这些理由,陈先生不同意,他认为小艺退学另有原因。 影像:陈先生采访 陈先生:我履行我资助的责任,给她钱,而且是超出了学杂费之外,生活费也给了,我都想不到,什么理由这个人有钱读书了,还要去退学。足够的理由怀疑这个家庭。 说句不好听的,我老是觉得她父母不地道,我老是觉得她父母有问题。继父没有正式的工作,母亲不工作,钱从哪里来?你怎么解释,从经济分析,最容易发生一个经济分歧,包括家庭和企业都是。 主持人阿丘:陈先生说,一直以来,他都不太信任小艺的家庭,他说小艺的父母都不工作,他担心他们挪用资助款。正因为这个原因,陈先生和小艺签订资助合同的时候,特别订下了如果小艺失学,就要双倍返还的条款,目的就是要防止他的父母挪用这笔钱。陈先生说,他一直都想把家庭对小艺的影响降到最低,但是现在看来还是没成功。 影像:陈先生采访 陈先生:我起诉的目的就是让她回学校 所以一向以来,我跟第一被告小女孩我明确告诉她,苗头指向你背后两个人,不要揽事儿上身,这件case你完全脱身出去,你未成年,所有就是法律责任由你的监护人担。 影像:合同 影像:外观干净整洁崭新的住宅小区 主持人阿丘:这是小艺一家原来的住处,但房子却是朋友借给他的。 影像:空客厅里伯伯(事实上的继父)坐着抽烟 主持人阿丘:他是小艺妈妈的男朋友,姓周,小艺管他叫伯伯。 影像:小艺的伯伯采访 小艺的伯伯:把我作为第三被告有意见,我周围的人都知道,我战友,同学,兄弟都知道我的事,说我挪用她的钱,对我影响很大,不了解情况,我病了以后你想象中我拿你的钱医病,你把我看得太藐小了,再大的困难我有我朋友,我很多战友兄弟都在南宁这里,你以为几千块钱医药费我出不起吗? 主持人阿丘:小艺的伯伯说,陈先生资助小艺的事情他并不了解,但他对陈先生怀疑他挪用了资助款感觉很委屈。他告诉我的同事,虽然近几年他的经济状况很不好,去年又突然生病,半身不遂,但人缘还是好的,现在住的房子就是朋友借给他的,生病的医药费,也是朋友亲戚帮忙垫上的。他还说,人心都是肉长的,小艺虽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但他也不至于狠心花小艺上学的钱来给自己治病? 影像:一个人在家 影像:采访陈先生和女孩小艺 女孩小艺:他一直对我妈妈和我伯伯印象不好。说他们没有能力供一个女孩子上学,那样子,所以他让我跟我妈妈断绝关系,让我把我的监护权交给学校那样子。我没有接受,不可能的,他说让我无忧无虑的,好好上你的学,不要理家里面,我觉得不行,在学校有吃有住,有书读,我不可能每天上课的时候,是不是家里面又断水断电了,像现在一样,是不是我妈他们现在又没有吃啊,整天想那种的话,你怎么好好上学? 陈先生:我是只资助这个学生,她的家庭与我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插手她的家庭?我为什么要跟她的家庭发生那么多复杂的关系,给我一个理由,我管那么宽干嘛 女孩小艺:他有跟我提过,他说让我从我这个家庭,很不好,家庭条件很不好的家庭脱离出来, 陈先生:我希望她读大学,然后一个月拿很多的钱, 女孩小艺:从现在开始我都是他理想中那样子,我是一个大学生,我以后会用很好很好的将来,过去都不在重要 陈先生:我出钱出力供你上大学,给你通上一个社会精英的道路,你要珍惜这个机会赶紧去 女孩小艺:说实话,经过那么多事情了,我不想读书了。发生了那么多事情,经历了那么多那么多的事情,面对现实吧,努力赚钱,还钱他。我觉得我没有条件读书了。 影像: 合同 汇款单 陈先生背影 主持人阿丘:如今小艺不想再读书了,这应该是陈先生最不愿意看到、也是最不能理解的,我们局外人可能也难完全理解小艺的决定,小艺说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解释自己的决定,对她来说与陈先生对簿公堂,这里边的感情太复杂。 影像:女孩小艺采访 女孩小艺: 反正我心里面觉得他就是好人,一直到现在,直到他把我告上法庭,我也觉得他很好,然后就会问我每个月的,又说我长高一点了,多高,多重,还有这个月哪里不舒服,告诉我,我要去查询一下,看你是不是健康的,还有上网太晚了,我要回去了,还有小心啊那样子,反正他的关心不是那么明显了,但是我能感觉得到。默契吧。 我也不知道,感觉吧,两个人在一起那么长时间,那可能有一点感觉吧,我也不知道,反正除了我妈可以依靠,我就只剩他了。也许除了我,那他还有很多很多,一个少女肯定有一点幻想,哪个没有,我也没有朋友。 影像:书店,来往的同学,情侣 影像:陈先生采访 陈先生:首先就跟你说,她不是幻想,而是她父母明明确确灌输到她的脑袋里面的去的思想,嫁个有钱人,所以她才不努力学习。不然的话,我也不会老针对她的父母,哪有一个母亲,当着15-16岁的女儿,教她向一个男生示好,还不知道我是谁呢?也不知道我结婚了没有,哪有这种人? 我们这个社会还是缺乏人文关怀,一点点善良的表现,就会引起对方朝不必要的方向很多猜测,可能他马上就意识到,通过这个好意获取更大利益,还可以这样想,这个人这个善良,给了我,我以后就完全有权利继续得到这个善意。 资助者,大部分人都不是富豪,会面临更大困惑,对资助人来说,要你给了钱之后,还花精力去教育这个学生,关怀这个学生,那太苛刻的要求,不能够要求资助人这样。 主持人阿丘:事情闹上法庭后,可谓议论纷纷,这案子可咋判?判谁赢?要是女孩输了,偿还双倍资助款,她家已经那么困难了;同样,总不能判陈先生输吧,要是这样判了,这又得伤害多少资助人,往后谁还敢做好事? 估计法院也有这方面的顾虑,所以曾两次和陈先生沟通,希望陈先生可以接受和解,但是对法院的这一建议陈先生拒绝了,他坚持要让法律给自己一个说法。 影像:陈先生采访 陈先生:他的和解方法你知道是什么吗?赔礼道歉,还钱,那这个小女孩还是没有读书,钱还是小女孩出的,这样的话,我打一个官司干什么?他老早以前就说把钱还给我了事了,是我自己不肯而已,我又不在乎这点钱币是不是? 主持人阿丘:前些天,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对陈先生和小艺一案作了判决,法院方面认为,陈先生和小艺签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不过考虑到小艺的家境困难,所以判小艺和她的母亲按实际款项返还陈先生的资助款,而不是双倍。对此,陈先生告诉我的同事,他要提起上诉。陈先生说,他希望法院能判小艺回到学校继续读书,他愿意继续资助她,他还认为,偿还资助款应由小艺的母亲和伯伯来完成。 影像:陈先生和女孩小艺采访 记者:你这样做就是对小女孩是好的吗? 陈先生:我当时认为对她好,才打这个官司。这样会比她现在这样好很多,给她一个机会。我希望改变这个社会,我也希望通过我自己的努力,真真正正能够拯救这个受资助者。 女孩小艺:他跟我说,他说送我读书就是不希望有一个中国人这样子堕落,他这样子,能帮一个就帮一个吧,不读书就堕落了,就是社会的垃圾了。 记者:那你认同吗? 女孩:他是这样子以为吧,但是我不觉得,希望凭我自己的能力,做正经的工作,用我血汗钱,我不是垃圾。他说一个女孩子不上大学,你出社会,不是三陪,就是小姐,他说过,我还能做什么,他说。像我要用我的行动证明,以后还给他钱是干干净净的,都是清白的。 影像:小艺、陈先生的背影 主持人阿丘:对陈先生的这份执着和用力,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说不好,也许他只是在坚持一个理想,虽然这个理想对小艺来说,似乎成了一份不堪承受之重……我只是觉得,陈先生和小艺的这个故事其实给我们提出了个不小的难题:我们在善待弱者的同时,怎么善待好慈善之心?在尊重被捐助者选择的同时,怎么尊重好捐助者的意愿?彼此的善待与尊重,怎么样才能并行不悖、和谐对称?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社会记录》周一至周五22:05首播,次日4:40,16:30重播 Email至shehuijilu@vip.sina.com或shehuijilu@vip.sohu.net提供新闻线索 相关专题:央视《社会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