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文化岂能进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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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6:00 光明网 | |||||||||
王威 文 3月12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周有财发现一个怪现象:有的地方政府每年都给公检法下指标,要求他们到年末各自上交多少钱;同时,公检法人员的队伍来源也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导致人员素质不高。在一些区县级的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很多都是官宦子弟,有的只有小学六年级的文化,就当上了法院书记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一名法官要具备“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
要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司法队伍的作用至关重要。管不住人,就难以保证司法队伍的素质。正如人大代表何淑兰所说:“中央政府能养得起军队,就应该养得起法官和检察官。”唯有让各级“两院”吃上中央财政的“皇粮”,“公检法里衙内多”才不至于形成一种“现象”,“独立行使检察权”、“独立行使审判权”才不至于沦为空话。(《齐鲁晚报》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