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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叫声越大越不用管”的医学常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4:31 东北新闻网

  东北新闻网特约评论员 王东仁

  去年12月13日,37岁的黑龙江来京务工人员王建民在同仁医院死去。其家属认为同仁医院未能履行“救死扶伤”的法定职责,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47.8万余元。3月28日,北京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近4个小时的庭审后,原被告双方未能达成调解。

  双方的争论主要在于病人之死医生是否有责任、医院能负担多少钱等。其是非曲直自有法院判定,可暂且不论。不过,代表同仁医院出庭的院长助理田剑的一句话还是让笔者大开眼界,不能不仔细品评一番。原告称死者王建民曾大声呼救,田剑表示,在医院里医生有一个常识,就是叫声越大的人其实就越不用管,“如果他还有力气喊,就说明他并没有奄奄一息”。但同时他强调没有医护人员听到王建民的呼救声。

  医护人员是否听到呼救,我们也无从论定。但是,我们却有理由提出质疑:助理先生,叫声越大的人越不用管,是医学常识吗?如果这真的是医学常识的话,那我们还可以衍生出更多的“常识”:自己走着来就医的人不用管,因为他还有力气;开车来的人更不用管,因为他自理能力很强……

  可是,谁又能相信这真的是常识呢?如果这真的成了某些医务人员的“常识”,那我们只能认为,他们在医疗伦理的遵行方面,出了问题。

  医疗伦理是医患关系的核心,是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的理由所在。医疗伦理有几条基本的原则:有利于患者的原则;尊重患者自主性原则;知情同意原则;公正原则;讲真话和保密原则。比照事件和田助理的话,我们说,他们至少违反了两条原则:有利于患者原则和公正原则。

  先说前者。有利患者原则是医疗伦理的首要原则,包含两方面内容:确有助益和不伤害。前者是减轻痛苦,后者是不会增加痛苦。因此,当王建民疼痛难忍被送到

医院,作为医生首先想到的就是减轻其痛苦,而医生竟然告诉其没事,将其丢在走廊里。这显然不当。

  再说后者。公正原则是要求医生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个病人。因此,治病救人永远是第一位的,而什么时候交钱只能放到其次。可是,王建民竟然是因为送到医院时身无分文而没得到及时救治,可是,夜里来医院,让一个农民工上哪弄钱去?因此,医院的任何理由都是苍白的。

  还有,王建民都疼成那样,医生还说没有生命危险,是不是违反了讲真话原则?

  因此,面对同仁医院这件事,我们一方面关注法律的裁决,看最终是一个什么结果;另一方面,更应将其看作医疗伦理混乱的标本,看如何才能重建良性的医患关系。

   ( 王东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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