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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代理”是理性社会的产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0:13 红网

  一个“分手代理”的帖子近日出现在网上,操刀的是广州的18岁的小张和23岁的小田。据说,他们在网上发贴之后,10天内促成了10对情侣分手。(《重庆晨报》4月2日)

  分手代理似乎不符合我国的传统观念。在国人看来,促成婚姻,成人之美,是社会美德。而分手代理却反其道而行之,以拆散恋爱对象为目的,不是分明在“坏”人好事吗?然而笔者认为,这样的“代理”,应该视为社会理性发展的产物。

  我们应该看到,分手代理仅只是代理恋爱对象中的一方同另一方分手,并非是现实婚姻中的“分手”。而按照社会常态,谈恋爱本身存在两种结果:成功的走进结婚殿堂,失败的导致双方分手。可见,分手是谈对象时可能出现的结果。不论人们愿不愿意看见这样的结果,但谁也无法完全排除分手的可能。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人们对传统观念的淡化,谈对象分手,可能会越来越多。既然有这种社会现象存在,那么出现帮助人们分手的行业也符合常理,“有人打瞌睡,便有人递枕头”是市场经济法则。

  虽然谈对象出现分手是必然现象,但许多进入角色的青年男女却不是“一颗红心,两种准备”,热恋中的人,一般会有一方不愿分手。因此,许多情侣分手会演变很多矛盾,有的甚至会出现严重后果。这说明,如果分手仅由恋爱双方“谈判”,可能并不方便,倘若有第三者参加,会对事情的圆满解决有利。所以,分手代理出现,有利于化解和避免社会矛盾。

  重要的是,由于有分手代理者的参加,增加了恋爱分手过程中的理性成分。在实际生活中,男女青年分手,一方对另一方的话很难听进去,所以提出分手的一方很难说服对方;而拒绝分手的一方,由于不重视对方提出的“分手理由”,陷入不愿分手的痛苦之中不能自拔,容易引起冲动,失去理智,采取极端行动。这时分手代理介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增加了拒绝分手一方理性思考的机会,“代理”的话可能也较容易接受。

  当然,人类的感情是复杂的,“分手”时产生的矛盾更为敏感、复杂。所以,仅由代理分手的参与,未必就能“一次调解,终生无虑”。但分手代理行业的出现,却能够提示社会,对于有些人们生活中无法回避的矛盾,除了社会协调机制应该关注外,市场也可以有所作为。如果一种行业对社会、当事人、经营者三方都有好处,这样的行业是值得倡导的。随着社会发展,可能会有更多的情绪化行为,要受到市场理性的影响。

稿源:红网 作者:赵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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