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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超生成为富人的特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09:42 南方网
  乾羽

  既然计划生育政策是针对所有人的,有关部门就应该保证政策适用的公平,不能让超生成为富人阶层炫耀财富和地位的特权。而这就需要完善法律,采取更有效的手段,以约束那些想超生的富人。

  4月12日《新闻晚报》报道,近日,一名大腹便便的孕妇在丈夫的陪同下,招摇地来到广东省某街道办事处计生人员面前,从包里拿出一个红色存折摔到办公桌上,“这里有2
0万元,随便你们怎么扣,我需要安心养胎,请你们别再上门骚扰了!”近年来,少数高收入阶层原本非常隐蔽的超生行为逐渐公开。

  社会抚养费这个概念,是在2002年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出现的:“不符合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但是,社会抚养费并未成为阻挡高收入阶层超生的门槛,似乎只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他们就可以超生。这让许多人感到气愤:“有钱人竟然如此嚣张,这种做法简直是向计划生育国策示威!”

  其实,想多生孩子的并非只有富人。据2002年国家计生委开展的“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显示: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北京、广州、武汉、西安等地的白领,选择生育两个孩子的要比希望生育一个孩子的多34.6%,是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使他们自觉放弃了多生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富人却可以通过缴纳社会抚养费顺利实现多生的愿望,这不但破坏了

政策法规的公平、公正,也使超生成了富人炫耀财富的行为,这是非常值得警惕的。

  当普通百姓必须接受这种不公平的现实,并且将原因归结为个人财富的多寡时,富人的超生就将对普通人的心理产生冲击。在不能回避的现实比较中,人们就有可能因此而埋怨时运的不济,会因无奈而感叹社会的不公。当然,这样的结果并非超生的富人所能预料的,但由于他们的地位和社会关注度,其超生行为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正视高收入阶层凭借财富逾越法律的现象。诚然,一些富人完全有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但他们却不能把超生当成一种特权。据报道,广东省在全国率先推行了对高收入阶层超生加重处罚的措施。该措施明确了超生一个与超生两个不一样,高收入者又不一样,只要认定是高收入者,处罚是很严格的,但怎么认定,目前还有很大的难度。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富人超生,更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没有什么特权可讲。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富人用钱“买”到了“超生通行证”。因此,对于有关部门来说,既然计划生育政策是针对所有人的,就应该保证政策适用的公平,不能让超生成为富人阶层的特权。这就需要完善法律,用更有效的办法,来约束那些想超生的富人。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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