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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频:让性少数人群获得话语资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4:28 南都周刊

  性少数人群的权利是公民社会建设不该忘记的一个维度。

  吕频 性别研究者

  作为“国内首个同性恋学生社团”,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的彩虹社受到媒体关注(校方后来澄清,彩虹社并非同性恋团体,而是一个关注同性恋现象的学术性学生社团),在网易
调查中,有超过60%的网友对其表示“非常理解、支持”,尽管彩虹社还只是一个校内的学生组织,还不是正规的社会团体,尽管它“性别和谐、性向平等”的宗旨在传播中被同性恋的标识覆盖,但在这则新闻中,从学校、媒体到公众对性少数人群的理解和接纳都让人惊喜,让人看到性平等这个边缘而激进的议题拓展空间的一种路径先机。

  性少数人群一直走在争取权利空间的艰难道路上,仅以大众媒体对她(他)们的报道而论,男

同性恋由于和
艾滋病
防治的关系而受到关注,代价却是被打上“问题人群”的标签,女同性恋一向更多享受沉默的宽容,但另一方面,这种沉默的宽容却也让她们更多消声隐形,最常成为新闻的是
变性人
,那却经常是对变性手术的猎奇性报道。

  性少数人群在新闻报道中的他者处境,既反映了制媒者不自觉的异性恋霸权思维,也反映出他们社会认知上的狭隘与缺失——“什么是重要的”,以及“什么是吸引人的”,这样的设问决定了大众媒体的议程,而性平等这样的严肃诉求却很可能因此被淘汰出关注视野。其实,LGBT(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不是性的另类游戏,而是被承担着的真实生活,直接承担者是极少数人,间接承担的却是整个社会的运行,这一样是民生,是转型期浮现和亟须因应的社会存在。

  大众媒体对议题的苛刻挑选和粗鲁剪裁构成话语压迫,然而亚文化却在大众媒体之外成长,网络成为性少数聚集交流的载体,让边缘人群回归主体位置,这类替代性媒体空间的发育,是对大众媒体之缺位和无能的补充,也是挑战,这种挑战和两者之间的分裂,当然今天不至于威胁到大众媒体的生存,但是否该引起其在对照所标榜的社会责任时的一丝不安?

  如今彩虹社一石激浪,一直支持它的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除了澄清彩虹社并非同性恋团体之外,还就相关报道评论说:“媒体和相关从业人员对如何报道与性取向相关的议题缺乏经验,也不了解国际社会目前深入讨论的基本原则。”关于这涉及的基本原则,我简单的理解就是:权利。

  性少数人群的权利是公民社会建设不该忘记的一个维度,他们所创造的文化也是社会的生活财富,让这样的少数群体获得资源,消除歧视和偏见是彩虹社注册的目的,话语资源和话语权利同样也应该分享,如今的报道相当于给了彩虹社一杯羹,不过还只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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