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布新司法解释承认虐俘确为使用酷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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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00:07 新华网 | ||||||||
美军虐俘照片 新华网华盛顿12月31日电 据此间媒体31日报道,美国司法部日前公布的一份新备忘录重新定义了酷刑的法律含义和范围,实际上承认了美军的虐俘行为是违法使用酷刑。 这份备忘录的发布日期为12月30日,由司法部法律顾问局代理局长丹尼尔·莱文转给副部长詹姆斯·科米。
此前,美国司法部对酷刑的定义很窄,认为酷刑“在激烈程度上必须等同于严重身体伤害——例如器官功能丧失、身体功能损伤或死亡所带来的痛苦”。批评人士指出,这实际上为美军虐俘提供了方便,从而导致伊拉克、阿富汗和古巴关塔那摩美军基地出现多起虐俘事件。 在新的司法解释中,对酷刑有更宽泛的定义,规定凡是身体遭受的痛苦(短暂和温和的痛苦除外),即使不是严重的身体伤害,也应被视为酷刑。这份备忘录明确指出,美军审讯人员不能以保障国家安全为由对俘虏采取酷刑。 然而,时至今日,美国政府仍坚称美军“一直遵守《日内瓦公约》的要求”,“囚犯一直受到人道待遇”。(完) 相关专题:伊拉克俘虏遭虐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