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总统撵下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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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6:22 外滩画报 | |||||||||
把总统撵下台 编译自《国土报》社论 直到一个星期前,用“强奸”这个词来形容卡察夫总统的行为似乎还相当夸张,但现在这已经成为警方建议对他提起公诉的罪名之一。
然而,所有迹象显示,卡察夫仍想继续固守他的官邸和职位,目的显然是想用自愿辞职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换取有限的指控和较轻的判决。 目前警方的调查基本完成,总检察长正在起草起诉书。不过只要卡察夫还是总统,他就不会被审判。 因此,只要总检察长一建议提起公诉,议会就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立即将总统赶下台。即使要给他一个听证的机会,也应等到他成为一介普通平民之后。 法律中的罢免程序正是为这种情况准备的。如果议员们不能按人们的期望去行事,他们就是在滥用公职。 总统不应享受被控犯有同样罪行的普通公民所无法享受的豁免权,即便只是一年时间。议会应该找出20名愿意提出罢免案的议员,小组委员会中愿意罢免卡察夫的75%多数,以及让这一决定得以通过的90名议员。那些找借口、缺席、消失或投反对票的议员将对以色列的民主和执法当局的运作能力造成空前损害。 总统自愿且无条件地辞职的希望仍然存在。但我们不能接受他留在总统府中负隅顽抗,以图逃避法律、换取从轻发落,或者得到普通公民享受不到的延缓处置优待——普通人如果被控如此重罪,一般是要被拘留到法律程序结束时。总检察官应尽快作出决定,以便让卡察夫要么辞职,要么立即被撵下台。 相关专题:外滩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