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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权首次改朝 《里斯本条约》生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8日09:55  瞭望

  《瞭望》文章:十大新闻之三

  日本政权首次改朝  鸠山内阁锋芒初显

  新闻回放:

  在8月30日举行的第45届日本国会众议院选举中,最大在野党民主党取得压倒性胜利。执政的自民党自1955年以来首次失去国会第一大党地位,日本政治由此向两大政党轮流执政体制迈出重要一步。9月16日,民主党与社民党和国民新党谈判后成立以民主党为核心的三党联合政权,民主党代表鸠山由纪夫当选日本第93任首相。新政权上台后,在内政外交等方面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内政方面,设立了阁僚委员会、“国家战略室”和“行政革新会议”,谋求打破“官僚政治”和实现政治家主导;在外交方面,提出建立“对等”的日美关系,同时强调对亚洲外交的重视,提出构筑“东亚共同体”构想。

  点评:

  改朝换代后日本走向何方

  文/王屏

  日本2009大选吸引了世界众多目光,民主党上台,实现日本战后首次真正意义上的“改朝换代”。未来的日本会走向何方?

  如今,鸠山新政府执政3个月有余,内政外交千头万绪。无疑,作为“新中道保守”政党,民主党与自民党在内外政策上会保持一定程度的连续性,但“鸠山特色”也初露端倪。

  对内,主张“政治家主导”。民主党认为,日本政治家应该发挥的作用被官僚所取代,因此,要对“官僚政治”进行“大扫除”,并提出“摆脱官僚”的口号。民主党的智囊也撰文说,应该让具有日本特色的“官僚内阁制”返回到西方民主制应有的“议院内阁制”。

  不过,民主党一上台就发现没有官僚的内行管理也不行。于是,又提出“量才适用”方针。现在是官僚战战兢兢,政治家拼命学习管理。

  今后,如何处理“党官关系”将是民主党执政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分析日本内政时的一个关注点。另外,在制定明年的财政预算上,执政联盟各党以及民主党内部各派之间都会在具体政策上有激烈的较量与斗争。

  对美,在提出加强日美同盟的同时,主张建立“紧密对等”的日美关系。

  追求与美国的“对等外交”是鸠山新政权的外交特色。鸠山首相在其施政演说中强调,日美之间应建立一种既关系密切又相互平等的外交关系。为了追求“对等”,鸠山内阁在驻冲绳美空军普天间机场搬迁这一小问题上稍稍表现了点“自我”,但却遭到美国“传唤大使”的冷遇。鸠山的外交智囊曾说,“在一个独立国家驻军很不自然,应回归国际常识”,社民党更干脆地让美军“回家”。

  日美“对等”的潜台词是,日本应维护自己作为独立国家的尊严,“该说就说”,美国应体谅日方的“关切”。然而,“对等”谈何容易,鸠山内阁夹在冲绳百姓与美国之间进退两难。民主党对选民的承诺恐难兑现,与美国的对等外交更是步履维艰。搞不好,“鸠山号”还有可能搁浅。

  对华,主张“共存共荣”。亚洲外交是鸠山政权执政的一个亮点。民主党上台前就制定好了其亚洲外交战略,其目标就是构建“东亚共同体”。在日本未来的“东亚新秩序”蓝图中,日本要与“作为负责任大国”的中国一起发挥影响力,两国是一种共存共荣的关系。

  日本认为,在“东亚共同体”初创阶段,10+3应发挥核心作用。美国没有必要现在就加入,因为在美国和亚洲之间有日本这个“连接器”就足矣。在10月份访问北京之前,鸠山首相表示,“要用友爱精神促进中日关系的发展。”

  民主党执政后中日关系确实得到重视和进一步发展。3个月来,以鸠山、小泽访华和习近平副主席访日为标志,两国高层接触加大力度,扩大“草根交流”也蓄势待发。尽管中日之间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但是,共同利益和振兴亚洲的使命感将把两国人民带出相互认识的误区,并将其引向携手共建亚洲的正确轨道。□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政治室主任、研究员)

  《瞭望》文章:十大新闻之四

  《里斯本条约》生效  大欧洲“航船”启程

  新闻回放:

  12月1日晚,欧盟及其成员国领导人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举行仪式,庆祝被称为“简版”《欧盟宪法条约》的《里斯本条约》正式生效。至此,欧盟长达8年的立宪建制进程暂告一段落,开启了“向外看”的新纪元,宣示欧盟在“成为一支真正的全球性力量”的道路上迈出重要一步。根据《里斯本条约》,欧盟设立了类似“总统”和“外长”两个新职位,比利时首相范龙佩出任首位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英国的欧盟贸易委员凯瑟琳·阿什顿当选为首位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

  点评:

  欧洲一体化的重大突破

  文/张征东

  2009年12月1日,《里斯本条约》正式生效,标志着欧盟终于摆脱困扰多年的制宪危机,搁浅的大欧洲“航船”重新启航,欧洲一体化进程跨入一个历史新时期。

  此前的11月3日,《里斯本条约》获得欧盟所有27个成员国批准。欧盟制宪过程历经坎坷最终取得突破表明,欧盟在联合图强的道路上尽管荆棘丛生,但一体化进程的方向不会逆转。同时,在这一过程中暴露出的欧盟内部深层次矛盾,说明一体化道路不会一帆风顺,欧洲人实现“大欧洲”的梦想依然遥远。

  《里斯本条约》生效前,欧盟基本上沿用欧共体的法律、法规在运作。欧盟大规模扩张,如同众多国家一起挤上原先建造的“船”,“严重超载”,已无法保障其安全航行。上世纪90年代初,欧盟在准备扩大的同时,就已着手制订一部统一的欧洲宪法,以适应建设大欧洲的需要。

  欧盟制宪多次陷入困境,当初制定的《欧洲宪法条约》因法国、荷兰公投否决而遭失败,一体化“航船”搁浅。欧盟另起炉灶制定的“简版”——《里斯本条约》,又被2008年6月举行的爱尔兰公投否决,欧盟再陷危机。为拯救《里斯本条约》,欧盟不得不向爱尔兰、波兰、英国、捷克等成员国作出妥协,同意它们在履行条约有关条款时享有一定的“豁免权”,这才使条约得以批准。但条约的完整性、有效性已大打折扣。

  《里斯本条约》保留了宪法条约的主要内容,取消了“宪法”字样等涉及成员国主权的敏感提法,就欧盟的法律地位、《欧洲基本权利宪章》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决定对机构设置、决策程序等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机构改革方面,欧盟取消轮值主席制度,设立任期两年半并可连任一届的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负责召集欧盟会议,协调成员国立场,对外代表欧盟;把欧委会和理事会主管外交的两个职位合并,设立类似于“外长”的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此外,还将精简欧委会委员人数,增加欧洲议会权力等。

  决策机制改革将简化程序,逐步以“双重多数表决制”(即55%成员国和占65%的欧盟人口)取代“有效多数表决制”,最终取消一票否决的“一致通过”原则。

  欧盟特别峰会于11月19日选举比利时人范龙佩为欧洲理事会首任主席、英国人阿什顿女士为“外长”。经过激烈争夺,这两位政治舞台上“陌生”面孔的胜出,体现了欧盟大中小国家和各党派之间的利益平衡规则。

  欧盟是一个拥有5亿人口、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里斯本条约》生效将为其实现“大欧洲”战略目标提供法律保障。根据条约进行的改革,将提高欧盟决策和机构运行的效率,保证推行政策的延续性,增强内部的协调能力,推动一体化深化发展。今后,欧盟在国际舞台上的声音将呈增大趋势。

  欧委会主席巴罗佐认为,条约生效将“开启欧盟扮演全球角色的新时代”。然而,这个“新时代”何时真正到来尚难确定。欧盟“用一个声音说话”并非易事。成员国越多,内部协调越难,一体化建设越深入,矛盾冲突就越多,这是一体化建设的规律。欧盟要实现建立“超国家”性质的大欧洲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作者为新华社世界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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