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悄话登上大台面悄悄话登上大台面
婚检婚检
  从建议取消强制婚检到建议恢复强制婚检,从保护女性免受性骚扰到防止男性被骚扰,从适当保护二奶的财产权到立法承认同性婚姻……这些所谓敏感话题在传统媒体中一般只以“悄悄话”的形式来出现,而每一年的两会中,这些百姓关心的两性话题都会被委员代表们光明正大地在议案、提案中提出,反过来代表委员们的建议又总是成为全社会关注和争议的焦点。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方面表现出委员代表们对人民切身利益的深度关注,同时也表现出我们社会观念的进步。[发表评论]  
争议之一:是否应该恢复强制婚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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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结婚唯一的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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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埋单新婚夫妇不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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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何时不再被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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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婚检能否成为强制的理由

议案提案:建议恢复强制婚检

  “其实在去年和前年的全国两会上,已有几十位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提交议案、提案,建议恢复强制婚检。”昨日上午,姚珍薇委员告诉记者。虽然不明确建议恢复强制婚检,但重庆的全国人大代表张礼慧也已准备一份与生育、婚检有关的议案。这份议案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新生婴儿质量,将新生婴儿缺陷率降到最低。张礼慧代表的建议之一,就是强化婚检的作用,避免不适宜结婚者结婚,或者不适宜生育者生育。[详细内容]

支持:强制婚检可以恢复

○这是对子孙后代负责
  我国新生儿生育缺陷率高是不争的事实,而这和婚检率低是有因果关系的,如果听任这种情况发展下去,不但会给相关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也会给整个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这种情况下,恢复强制婚检是唯一可行的措施。[详细内容]
○强制婚检是国民的福利
  从目前的婚检实施情况看,免费实行已经是大势所趋,在这个前提下,即使恢复强制婚检也不会给老百姓增加任何负担,婚检对每个人来说是一项福利,没有任何伤害,如果实行免费强制婚检我双手赞成。[详细内容]

反对:这是是开历史倒车

○强制婚检是侵犯婚姻权
  在现代社会,婚姻是因爱而生的,结婚双方是否健康、将来能否生下健康的孩子都不是最根本的问题,双方感情才是唯一的评判。如果恢复强制婚检查,重病者或有其他有特殊疾病者的婚姻就成了非法,而他们的爱情也就注定不会被法律所认可。从这个角度看,强制婚检这样的规定是毫无人性的。[详细内容]
○有人想借强制婚检敛财
  一部分既得利益者不断炒作婚检率,肆意夸大婚检取消后的所谓生育质量,难道这些问题在取消婚检前就不存在。这部分人炒作的目的是使国家强制婚检,即使是所谓的公民免费,其实还不是来自国家从纳税人那边的钱。而且一旦进行了行政规定,有强制性,那些很有想象力的相关个人和医院就能够炮制出合法的利用这个行政法规来伤害公民利益的招数。[详细内容]

进展:我国酝酿调整婚检制度

  民政部门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透露,中国正考虑调整婚检制度。该官员称,针对目前备受关注的婚检制度,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新规定文本。目前,民政、卫生、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已经交换了意见,并形成原则性规定,等待最高层定夺。该规定将是对政策执行上的协调规定,在文件中,将会就是否进行强制婚检、婚检费用谁来买单、哪些问题不适合结婚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该规定将在近期出台并对外公布。[详细内容]
 
争议之二:“反性骚扰”应注意保护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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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一个不得不说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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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性骚扰也困扰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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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能否也享受这样的待遇

议案提案:妇女不得对男士进行性骚扰

  2月24日,全国人大代表罗益锋说,最初他准备提交一个专门的性骚扰立法的议案,议案名称是《关于制定〈反性骚扰法〉的议案》。后来在人大代表方新的建议下,罗益锋把议案改成了现在的名字--《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议案》。罗益锋说:“我当时在小组座谈会上提出,应该在这一条的后面加入‘妇女不得对男士进行性骚扰’。没想到,我这句话刚说完,全场哄堂大笑。”[详细内容]

支持:法律也要关注少数人的利益

○反性骚扰不应有性别之分
  性骚扰是不分性别的,而且现实中也不乏女扰男的案例。而只要有性骚扰的地方,就应该有法律的介入和保护。虽然在现实当中更多的是男性对女性的骚扰,但不能排除女性对男性的骚扰,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骚扰。[详细内容]
○不要让事实还是嘲笑了法律
  嘲笑男子不需要保护的人其实忽略了一个事实。比如说“强奸罪”,现实中通常是男士强奸妇女,极少有妇女强奸男士的现象,因此,刑法规定只有男士强奸妇女才能定强奸罪。然而,事实还是嘲笑了法律,在云南就发生岳母多次强奸女婿的案件,而在广东省也发生了富婆诱奸未成年少男的案件,这些案件都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无法处理。[详细内容]

反对:男性列为保护对象逻辑有误

○男性遭性骚扰是笑谈
  时下谈性骚扰成了时髦话题,以至于标新立异者拿出保护男性的惊人之语,众所周知,性骚扰之所以被女性频频提及是因为近80%的女性有过这种屈辱的经历,也就是说立法保护女性是有现实依据的。而男性呢,你找几个被骚扰过的大老爷们让我看看,难吧。男子被骚扰?我看比桃花运还难碰。

○立法保护男性是浪费
  从男性的身体条件来看,被骚扰只能是出于主动,与其说是骚扰倒不如说是艳遇,在这样的情况下谈立法岂不是给了色狼连吃带拿的合法权利。我们说立法是保护基础社会资源、秩序和道德的,而七尺男儿面对不良女性的小手,你不搭理,能扯上关系吗,给那些意志薄弱者挂个立法保护的牌子,有必要吗?

进展:男士也可能遭受性骚扰

  新浪网与《半月谈》杂志的联合网上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5469名男性及2910名女性中,表示从未受过性骚扰的,男性比例为78%、女性为21%;表示时常受到性骚扰的男性为3%,女性为17%;表示偶尔受到性骚扰的男性为18%,女性为60%。可见,“性骚扰”并不是女性的专利,男士也可能遭受性骚扰。
 
争议之三:应否允许同姓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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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的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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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断背山》电影中的男同性恋

议案提案:让同性婚姻合法化

  曾经向全国两会提交过《同性婚姻提案》的李银河博士,打算在2006年3月5日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四次会议上再提此案。李银河坦述:“我知道没有通过的可能性,但我要帮助他们。中国目前的环境还没有达到那么成熟的水平,而一些发达国家也是通过长时间的争取才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详细内容]

支持:对待同性恋 法律不宜继续模糊

○应维护同性恋者的适当权益
  在对同性恋者的司法实践中,我们常常只考虑处理与同性恋问题有关的违法犯罪,却没有注意维护同性恋者的适当权益。同性恋在法律上的模糊化,使得社会道德评判失去了依据。这种“性不关法律”的观点并不正确,也不利于社会稳定。对于同性恋者之间的婚姻,法律为什么就不能给一个明确的答案呢?[详细内容]
○同性婚姻像异性婚姻一样神圣
  如果我们承认婚姻应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那么对同性婚姻也就没有什么好争议的了,世界之大多样性必然客观存在,相对于异性婚姻的主流,同性之爱只是部分人的行为和取向。但对这部分人而言,他们与他人所不同的仅仅是性取向,因此而被社会排斥是不公平的。[详细内容]

反对:你有恋的自由 我有反对的权力

○不能容忍这样的不文明行为
  公民的权利是同等的,每个人的权利都应受到尊重。你可搞同性恋,我可以反对搞同性恋,至少我不愿意看到我认为不文明的同性恋行为,如两个大男人在公众场合接吻,就有碍观瞻,污染了公众的视线,甚至你的行为对年幼的孩子造成了心灵上的伤害,误导他们,你又有什么权力让公众不反对呢?[详细内容]
○支持同性婚姻将扰乱道德体系
  我们现在的道德体系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根基,靠着这种体系的维持,我们才得以生息繁衍。而在这种道德体系中同性恋是不能允许的,一旦从法律渠道放开,我们就很难再通过原有的道德标准去判断是非,而这种判断标准的混乱将直接引发全社会价值观的混乱,最终受害的将市全社会,全人类。

进展:政协发言人称同性婚姻太超前

  相对于民间的唇枪舌剑,两会官方对这一话题的态度是搁置。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说,提案能否被立案,要考虑实际情况,同性婚姻太超前,并不是所有的西方国家都允许同性婚姻,在美国也不是每个州都将同性婚姻合法化。[详细内容]
结语:议案提案推动法制完善
  举世瞩目的全国两会又在明媚的春天召开,立法始终是“两会”的主旋律。每年两会,代表委员们纵论国家大事、针砭时弊、体察民生,并提出立法案,虽有些非理性立法冲动的议案或提案没了下文,但从建议修法的议案提案历史进程来看,我们不难发现,代表委员们的立法建议正在完善着我们的法律体制。这既体现了两会的影响力,也说明代表委员的参政议政质量在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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