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名为《实拍:延安城管暴力执法,双脚跳起爆踩男子头部》的视频在网络上被大量转发和评论。城管执法再一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从这个视频中可以看到:“一群着城管制服的人群殴自行车行一男子,一骑友被打倒在地,但一名城管并未罢休,双腿跳起重重地踩向青年头部,致其脸上胳膊上衣服上都是血。据了解,涉事的城管是延安城管监察支队凤凰队。
另外,城管人员与商户发生激烈冲突时,从视频中可看到,有一辆牌号“陕J1397警”的普桑警车缓慢经过,但并未做任何反应停留。有网友批评说,警方不该对此视而不见。
6月4日上午,延安市城管局党委就媒体反映的“5月31日城管监察支队凤凰队执法问题”召开专门会议决定,对于5月31日执法当中的所有相关人员,一律予以停职、待岗调查,包括监察支队分管副支队长高丹(当日未参与执法)、凤凰大队大队长赵振刚(当日参与执法,正式编制)、副大队长李志成(参与当日执法,正式编制)、中队长张琦(视频中光头男子,参与当日执法,正式编制),还包括当日参与执法的另外四名临时聘用人员(视频中黄衣女子及双脚跳起踩踏商户男子均为无正式编制人员)。[详细]
野蛮执法是“临时工”干的,粗暴回应媒体是“临时工”回的,错别字是“临时工”写的……近段时间来,遍地开花的“临时工”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今年3月1日晚上9点多,一辆黑色的桑塔纳轿车撞死了浙江温州平阳万全镇吴岙村三人后逃逸。事发后,平阳交警立即介入调查,随后根据线索,确认肇事车系平阳县某局公车。肇事者是该局驾驶员金某。3月2日晚上10点左右,金某向警方投案自首。随后,该局一名负责人告诉媒体,金某是该局2010年8月份临时聘用的驾驶员。
近年来,“临时工”屡屡犯禁似乎已经成为了某种常态:
浙江省温州市红十字会一名女出纳陈某在5年时间里挪用公款126万多元,用于店面还贷和家庭开支。东窗事发后,舆论一片哗然。陈某辩护律师提出陈具有自首情节,另认为温州市红十字会是社会团体,而陈某是“临时工”,不能视为国家工作人员。
2011年8月11日,江西修水县一女子到当地派出所为孩子办户口,与户政人员有所争执,办事女警竟然发怒拿起台面资料砸向办事居民,周边众多警务人员围观却无人上前阻拦。9月19日,其朋友将事情视频发到网上。为此,“派出所女民警发飙打人” 的视频迅即火爆网络,公安窗口单位的服务态度引发众人热议。最新消息是,修水县公安局回应,已将“发飙女警”蒋某予以辞退。并称,蒋某为聘用人员,并非在编警察。
辽宁省西丰县委书记闫立峰被曝违规坐150万元豪车,套用武警部队假车牌,多次出入大酒店等情况。闫回应称,车辆是从朋友处借的,后自己感觉不太合适已退还;军牌系司机所套用,大酒店是司机自己去的,这名司机是临时工,事发后已主动辞职。
“临时工”的身影如此之多,能量如此之大,令人吃惊。[详细]
“现实生活中,一些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经常不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或者是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合同。另外,没有依法为‘临时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欠缴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的案例比比皆是。有些单位还存在向‘临时工’收取‘管理费’的行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临时工’重视不够;少数单位领导‘官本位’思想严重,轻视基层劳动者;社会舆论也错误地将事业单位的不良现象归咎于‘临时工’。‘临时工’成了‘出气筒’、‘受气包’、‘挡箭牌’。”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邸瑛琪认为,一些单位用“临时工”,就是为了方便转嫁责任,也就是说他们从一开始就打算利用“临时工”来推脱责任。另外,一些单位需要用“临时工”,来完成正式人员不愿做、不会做、不屑做、不想做的事情。[详细]
政府机关之所以喜欢用临时工,一则不占编,手续简便,可避开公务员管理法规及人事审批程序;二则临时工如同“保姆”,听话、好用。机关呆久了,小科员被惯成了“媳妇”,领导们用起来不顺手,可又拿他们没法子,何如用临时工,叫他向东不能往西。久而久之,领导喜欢用,科员也喜欢指使这些“临时工”,不想干的活都推给其做。于是乎,一面喊着人手紧,一面却是人浮于事。其结果,小小的科室实质变得愈来愈庞大,层级愈来愈多,不仅加大行政成本,而且,临时工无决策权,事事要请示汇报,又降低了机关的行政效率。
公务员的人事管理是件非常严肃的事,近些年来,行政机关新进公务员除要按《公务员法》进行公开、择优招录及聘用外,人员经费及指标还要受机构编制的严格限制,但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正式公务员进不了,可以用临时;有机构编制限制,那就以“编外”领薪。只是,如此一来,作为国家权力象征的行政机关,本应模范遵守和执行法规,却公然地与法规玩起了文字游戏,人们不禁要问,法规的尊严何在?权力机关的公信力又何在?这样的行政机关,人们又怎能相信其执法的公正性?所以,临时工充斥行政机关,实则是一种权力的滥用和行政腐败。
公众认知政府部门的“临时工”多借助于负面新闻。此前有媒体总结道:他们是犯事儿的,也是扛事儿的;他们是干活的,也是顶雷的;他们有时候是真的,有时候是假的;他们是壁虎的尾巴,也是鸵鸟的屁股;他们是炮灰,他们是盾牌……他们有很多不应该存在的理由,但他们同时也是受害者。其实,透过“挡箭牌”现象更深入地看“临时工”,更攸关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一定程度上,政府部门赋权给“临时工”的职责,往往与过多介入到市场和社会的领域相重叠。在这个意义上,政府机构改革需要将应该剥离的职能真正转移给市场和社会,政府的“临时工”应该转变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正式工”。
政府部门招聘“临时工”存在一系列弊端。从法理上讲,行政机关是权责统一的,行政权力既不得擅自放弃,也不能任意转让,聘用“临时工”违背了现代行政精神。在现实层面上,招聘“临时工”既容易导致权力寻租和某种灰色交易,也在权力外包过程中导致基层乱象丛生,还会助长相关单位和编制内人员的慵懒作风,更直接加剧了有关部门人员冗多、财政负担过重,或者通过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来供养“临时工”。
所以,推进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机构改革,不妨先从清理政府部门的“临时工”做起。[详细]
政府出面主导善后赔偿,其根本目的是防止群体事件发生。
“被鉴定”难道也要让百姓买单?民众被侵权还得多花钱,推行这样的政策非服务型政府所为。
在漫长的职业生涯里,起决定作用的不是起薪,而是发展潜力。
“高考加分”本意为追求公平之政,如今却走到了初衷的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