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岁末,本刊都要为读者梳理全年社会各界对促进公共利益有突出贡献的人和组织。此时,我们感到有必要回望2003年,那一年里,我们以一颗热烈恳切之心,单纯而郑重地发愿,推出“为了公共利益”年度榜的评选,并承诺将会坚持,至今已是第六个年头。
检讨六年的工作,我们不得不自问:一个纯粹划一的公共利益真地存在着吗?如果它存在着,它与“人民利益”的表述有什么区别?如果它不存在,那么,多年来本刊究竟在坚持什么?在以什么为标准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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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族群、一个国家、一个地球,公共利益确定不变的立足点在哪?协商依据的根本性原则在哪?因此,积极意义上的公共利益,也应被动态地理解,即所有关联方通过协商谈判达成利益共识的一种方式。有限的人类,永远只能拥有过程中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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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的筹备和召开,触及公共利益领域;川西地区在5·12地震中遭受重创。志愿者千里驰援,当地藏族群众夹道为解放军、志愿者递水送饭。当天灾取代人力,成为人类基本生存权的伤害者,人类社会内部反而能够出现积极意义上的公共利益行为,在人道主义层面上,共识以令人感动的方式呈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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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向在两个层面上挺身而出维护公共利益的人和组织致敬!我们衷心希望,积极意义上“为了公共利益”的人物与组织能够日益增多,因为那将见证,新规则与新生态的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