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开始,国家工商总局和相关执法部门配合,开展集中清理整顿假借国家机关名义生产销售“特供”、“专供”商品的专项行动。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在北京、贵州等地调查发现,此类商品主要集中在白酒、红酒、茶叶等种类上,而“军队”、“武警”、“钓鱼台国宾馆”、“人民大会堂”等单位成了“特供”、 “专供”的重灾区。[详细]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专制历史中,凡一方之土特产,要将最新、最好的向朝廷交纳,供皇族使用,称之为贡赋。据《禹贡?疏》载:“贡者,从下献上之称,谓以所出之谷,市其土地所生异物,献其所有,谓之厥贡。”下之所供为贡,上之所取为赋。可见,贡赋之物,为一地“所生异物”,也就是特产之物。这种制度始于夏代。
一种商品能成为“贡品”,其品质自然在同类中是出类拔萃的。所以在现代社会里,许多土特产都会“寻根问祖”地找到曾经在某朝某代作为贡品的证据,以证明本产品品质优良。所以,普通的商品如果冠以“贡品”的名头,其身价会大幅上升。
辛亥革命以后,没有了封建帝王,“贡品”也就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特供”指的是“特需供应”,是经济困难时期的产物。根据公开资料显示,1960年11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指示,对在京高级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在副食品供应方面给予照顾。经济困难时期,各地政府对部分特需人员的副食品供应,都给予了特殊照顾。比如对运动员,凡是达到国家“运动健将”一级水平的,在京比赛期间,每位每天供应鲜肉4两。据考,当时享有这一待遇者仅两位:陈镜开(举重)、穆祥雄(游泳)。
后来由于建国后由于国宴招待等原因,中央单位会采购一些有特色的食品、酒水等,或者领导人对一些产品有偏好,会定点采购,坊间便流传出“特供”的说法,而供应产品的厂家也会将此事作为产品品质优良的一项佐证和产品的卖点。 比如某卷烟厂,在新香烟上市前以“样品”的形式送领导品尝,获得领导好评后,会定点供应领导,其生产的品牌香烟,因为受到邓小平同志的喜爱,成为小平同志经常吸的一种香烟,而被坊间传为“特供”。
尽管给产品打上“特供”标签有营销的考虑,但是那么多假冒伪劣商品以“特供”面目出现,并且能大行其道,其背后反映出国人对于特权的追捧。
从古代开始,“贡品”便成为皇家甚至是皇帝才能享用的东西,“贡品”不仅是优质的产品,更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在现代,由于官员尤其是高级官员拥有较大权利,在百姓心目中处于较难企及的位置,百姓们会认为官员们接触的东西都是“高级货”,想获得这种高级货往往不是靠花钱就能买到的,所以对“特供”,就如在文革时期,满街跑的小子们能穿一身绿军装就会觉得特别有面子一样。
对于无法达到“位高权重”的社会地位的普通人来讲,喝两口“特供”的茅台,抽几口“特供”的香烟,相当于享受了“首长”们享受的待遇,仿佛自己就是处在“首长”们的位置挥斥方遒一样,这种心理满足不是花钱就能得到的,能搞到“特供”本身来说也是很有面子的事情,“这是特供的,市场上买不着”。
另外,大多数人很少接近高级领导干部,对于领导们吃什么,喝什么没有概念,只是一味地听着小道消息传来传去,根本不知道有没有“特供”,“特供”究竟是什么样的,遇到假“特供”自然难辨真假。
“特供”的一定是好东西。这是人们对于“特供”的基本认识,不是好东西能供给领导吗?所以,什么东西,一旦打上“特供”的标签,就意味着品质有了保证,这对假冒伪劣商品防不胜防的国人来说无异于是个福音,所以关于“特供”的新闻或传闻也就格外受关注。
面对三聚氰胺、地沟油、瘦肉精等一系列危害健康的“发明”,公众已经感到防不胜防。对此,监管部门也有很多苦衷,比如标准滞后、人手不足、权责不 明、法规不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涉及13个组成部门,其中5个直接具有行政执法管理职责的部门,在一些地方仍然出现了“四个大盖帽管不好一根豆芽菜” 的现象,食品安全问题似乎成了死结。
而特供蔬菜却为打开食品安全的死结提供了思路,由此模式可以推定,在不少地方食品安全并非不能,而是不为。
面对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形势,寄希望于一蹴而就可能也不现实,如果非要实行“特供”,先保障一部分人的安全,那也应该体现出基本的社会伦理,先保障孩子和老人的安全。退一步讲,即便优先供应那些“为国争光”的运动员,而不是“执政为民”的公务员,或许大多数人也能理解。[详细]
地方政府无视劳动者合法权益强迫童工入厂,已经涉嫌违法。
这样一个缺少可执行力的制度,能遏制住“车窗抛物”的陋习?
这种过度消费是真能发掘莫言的价值还是会异化成令人匪夷所思的闹剧?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远比手机更值得我们在乎,比如亲情。
那些看似占了小便宜的,实际上损害的还是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