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巧家县爆炸案警方回应引发质疑

2012年5月10日上午9时许,云南巧家县白鹤滩镇花桥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发生一起爆炸案件,导致3人死亡、14人受伤。

当地媒体报道称,此事可能与征地拆迁有关。巧家警方11日通报称,嫌犯为1986年出生的赵登用,系巧家县包谷垴乡洼落村张家梁子社人,并非拆迁户,作案原因疑为报复社会。

5月14日下午,巧家警方完整播放了“5·10”爆炸案的现场录像,并公布赵登用网络聊天记录、网络日志内容等证据和材料。

赵登用曾在日志中写道:“回忆起来,老子一直都被那些流氓欺负……这些流氓为了不让我超过他,竟然用这卑鄙的手段来欺负我、打我,老子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只有健康的体魄……我告诉流氓们,不要嫉妒别人,人急了是不顾后果的。”

而警方披露的赵登的日志内容,写于2010年,距离案发已有两年。赵登用的妻子认为,赵登用写于两年前的日记,只是为了在网上发泄心中苦闷,并不代表什么。

随后,网上开始出现质疑声音。有网友认为赵登用没有作案动机,巧家县警方不应急于定案。案件一时扑朔迷离。 [详细]

情绪化的回应无法向公众释疑

云南巧家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杨朝邦事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公众的回应一一作答。记者问杨朝邦,该案件的特殊性在什么地方?赵登用是不是真正的嫌疑人?

杨朝邦回答,“这个案件非常特殊,特殊就在于嫌疑人已经死掉了。这也是一个很复杂的案件,各种疑点难点很多。从赵登用本人生前的日记QQ等文字资料,以及其媳妇所写给他的信件来看,可以看到夫妻之间的感情并不是很好。关于其媳妇是否与他人有感情纠纷的事情,目前还没有相关证据来支持。”

杨朝邦肯定地说:“我可以一个局长的名义和自己的前程来担保,赵登用就是此案的嫌疑人,是否有其他人员参与等情况,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

“以一个局长的名义和自己的前程来担保赵登用就是此案的嫌疑人”,这种情绪化的回应再次引发质疑。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发微博批评杨朝邦:“作为一个法律人,这样的话还是要少讲甚至不讲为好。现在是法治社会,证明犯罪嫌疑人有没有犯罪是要靠证据来说话的。试问,名义和前程能当做证据来用吗?” [详细]

依法办案才是警方回应的正确方式

近年来,包括警方在内的司法机关在一些案件处理上引发质疑。

媒体的质疑既代表了公众对案件的关注,也或多或少放大了一些不理性的情绪。作为执法者,应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积极作出回应,不应消极、推诿甚至说谎。但是这种回应前提是办案者未受到干扰、办案过程未收到干扰。

换言之,回应质疑不应是为了迎合情绪,而是为了满足公众合理的知情权。

长期以来,“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大快人心”等说法常常见诸报端甚至是司法部门的报告、总结,这些说法虽显示了顺民心、得民意的自许,但也折射出人治高于法治的惯性思维。

公众对警方的质疑,是出于对警方依法办案的不信任,是担心警方在公众关注下乱了方寸,为了表明自己的高效率而忽视了程序合法,进而草率结案,造成冤假错案。

所以,当媒体为代表的公众提出质疑时,希望当地政府能淡定,不要做出那些“受害者家属情绪稳定”之类不痛不痒的回应,也希望包括警方在内的司法机关也能淡定,不受各种声音干扰,继续依法办案。

“以自己的前程担保”这种话更像是出自政客之口,政客可以不讲证据信誓旦旦,但执法者要想让人信服,只有一个途径,那就是依法办案,用证据说话,把案件办成铁案,给公众以真相。

警方在办案中遇到公众质疑,扎实的证据和依法办案的努力才是最好的回应。 转发到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