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没有人愿意迈出见义勇为的第一步?

不久前,东莞东城海雅百货门前的斑马线上,一女子被小偷偷包,巴西籍男子MOZEN出手阻止,不料遭小偷团伙报复群殴。其间,数十名路人在现场,无人设法施救。这位仗义出手的MOZEN坦言“有了这一次的经历,如果下回再碰上类似的情况,不会也不敢再帮忙了。”这样的遭遇让MOZEN寒心,也值得国人去反思。[详细]

有人说,公众的小心谨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事态度客观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明目张胆地去实施犯罪行为。这样的分析固然没错,可当我们看到,一个又一个流血又流泪的英雄故事,看到那一个个因为见义勇为过流血、残疾甚至牺牲的英雄家庭凄惨的生活,谁还能有勇气去见义勇为?即便得到政府的嘉奖,那一本荣誉证书,又怎能保证他们安然度过一生,养活一家老小?如果MOZEN不是一个外国人,而是一个中国人,又能不能引起社会上如此强烈的反应呢?

曾几何时,见人跌倒扶一把的举手之劳,似乎成了艰难抉择。可是当助人者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轻则失财惹官司、重则受伤送命时,我们想见义勇为,要助人行善时,都要考虑考虑那些“成本”是不是我们承担得了的。我们扪心自问,如果在街上遇到这样的事,我们是否能挺身而出上前阻止,还是如同路人一样止步不前冷眼围观。于是迈出见义勇为的第一步就显得那么沉重。

冷漠不应该成为民族的属性

MOZEN发现前方有小偷偷包,出于本能想去阻止这种行为,可有了这一次的经历,他却表示下回再碰上类似的情况,不会再帮忙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MOZEN的本能,来源于他的生活和经历。毫无疑问,这个事情让他学到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不仅中国的事情具有中国特色,而且中国的人也具有中国特色,要插手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人和中国事,就非得用中国特色的办法来解决。于是乎,老外开窍了,今后再遇此事情,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围观了。

中国人为什么这么怕呢?他们在怕什么呢?只有你在这个环境中生活的时间够长,你才会了解这背后的深层次心理所在。中国人为什么缺少MOZEN的本能,正来自于不断重复的这类事件。这就是我们担忧中华民族见义勇传统美德丢失的原因所在:我们对于见义勇为的信念已经崩塌,我们失去了见义勇为的本能。内心对社会和他人越来越强的不信任感和不安全感,让我们面对罪恶时内心变得怯懦。而社会体制、法制、保障机制的不健全,则是造成我们内心这种不安全感的根源。

在公权力保护之下“见义巧为”

治安管理不应该依靠个人的见义勇为

事件目击者说,殴打老外的小偷团伙盘踞在当地已经好几年,胆子越来越大,之前被事主发现一般是开溜,现在被事主发现了还常常殴打事主。这些小偷都随身带刀,而且整个团伙差不多有十来个人。

是什么让一伙小偷能够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大胆?又是什么能让他们在此行窃如此之久却未受打击?在类似的事件发生之后,围观者的冷漠麻木只是小偷嚣张气焰的催化剂,治安部门的打击不力才是纵容他们如此猖狂的根源。维护人民的安全是治安部门的天职,如果每一个警察都能够认真的履行职责,我们的社会就能回到原本秩序上去。而只靠着个人的见义勇为,只能给更多的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详细]

提倡个人“见义勇为不如见义巧为”

在生命可能受到伤害和“罪犯”被绳之以法的选则中,生命永远是应该放在第一位的,这才是对生命尊重。也就是说,我们所倡导的见义勇为的落脚点主要应该放在救护他人生命上,即使是为了阻止犯罪,也应在犯罪实施过程中加以制止。公民要做的事情有三条,一是保护好自己;二是及时给有关部门反映现场情况(如拨打110、120等);三是在该事件的诉讼阶段予以作证。见义勇为要讲究艺术,如果当时“勇”为者能够冷静对待,不去激怒犯罪嫌疑人,往往也不会导致犯罪升级。给犯罪嫌疑人留一些空间,这样做表面上是纵容犯罪,实际上却是减少社会危害的一个有效办法。[详细]

当公民在类似事件中,只需要做的事,而追捕“罪犯”的事情应该交给警察处理,这也是他们必须要做的事。

对抗冷漠不能只用道德上的谴责,只有建立起可靠的社会体制、法制、保障机制,才能重树起人们对社会的信任感和安全感,才能找回我们“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本能。 转发到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