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金钱和少林寺商业化——释永信之三宗罪

8月14日,国内一家媒体援引西班牙报纸《elperiodico》的报道称,河南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在北京有大学生情人,其私生子在德国,同时还拥有3亿美元的海外账户。对此,少林寺寺务处隔天回应称,以上内容都是谣言,由于方丈在少林寺上市和拆迁问题上得罪了一些有权势的人,所以被人到处造谣。

性与金钱,已经成为攻击释永信的两大武器,相关的被否认和被湮没的传言早不新鲜,但到目前为止,一切传言还都仅仅只是传言,即便有人偷偷在释永信禅房里装上对准其床头的摄像头,也从未有与释永信相关的视频流出。

近年来,围绕着少林寺的金字招牌,当地政府、周边村民各方利益主体与以释永信为代表的少林寺寺方矛盾重重、纠纷不断。每当少林寺与外界发生纠葛时,便是释永信传言的高发期,是谁在勤勤恳恳地制造并散播这些谣言,不言自明。

而在“性”和“金钱”的两大传言背后,唯一不争的是少林寺商业化的事实。自从1994年“少林”牌火腿肠的广告推出之后,少林寺就被裹挟着上了商业化的战车,滚滚向前,回头看不到岸。[详细]

甚至曾有黑客黑掉少林寺的主页,贴上假冒的释永信悔过书,信中以释永信口吻自称对少林寺的现状感到羞愧痛悔,并表示不要在商业化这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成为少林寺和佛教的罪人。[详细]

被用来攻击释永信的三种武器里,有关性和金钱的之类小道消息始终都是空穴来风,完全可以斥之为用心险恶卑鄙,而拿少林寺商业化来指责释永信,是否又真的公允呢?

少林寺商业化之罪——好多好多个黑锅

在世人尚勉力维持部分对抗世俗的精神追求的时候,原本的佛门清修之地,却比谁都快地完成商业化转身,这样的作为确实很容易使人心生失落而至反感。可是,在不断地指责少林寺过度商业化的同时,是否可以设身处地的想想,少林寺可能不商业化么?

当地政府会告诉你,那不可能。

在少林寺商业化的路途上,登封当地政府的表现,远比少林寺来得更上心与热情。

少林寺的旅游收入,一度占据登封财政收入的1/3强,目前主要围绕少林寺发展起来的第三产业,也约占地方财政的1/3。政府的意图是,将各旅游资源捆绑在一起,带动整体旅游业及地方经济的发展。而少林寺并不愿意完全与地方经济捆绑在一起。

仅在少林寺门票一事上,双方就存在巨大分歧。据少林寺外联办一位工作人员透露,以释永信为代表的少林寺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免除门票,但登封市委却不同意“有位领导说你少林寺门票免掉,我们嵩山景区门票不免——这相当于游客从外边来,门票一分钱不少掏,而我们少林寺的门票收入没有了。”

2009年,登封市政府为了吸引更大的投资,以极低的价格将少林寺风景区的控股权让给了港中旅(港中旅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国企),双方共同策划 “少林寺”上市一事,少林寺完全被蒙在鼓里。最后逼得释永信放出狠话:“少林寺上市的可怕程度,比1928年火烧少林寺还要厉害!”[详细]

此事最终因证监会、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十个部门联合发文叫停寺庙宫观上市而不了了之,但在少林寺这块蛋糕上,从此有了少林寺、登封市委及央企港中旅三家大的利益主体互相虎视眈眈。

我会告诉你,像什么少林寺举办女性文化周、世界小姐参观少林寺、少林武僧世界巡演、少林寺强拆民居、少林足球学院……等等招骂的事,其实绝大部分都是“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士”给少林寺戴的黑锅么?

在这样的大前提下,想让少林寺回归佛教本位完全不商业化,相关部门又怎么会答应?

不会经营的大和尚不是好CEO

2002年4月,释永信收到一份意外的礼物,是日本商标事务所的一名负责人送的。释永信打开,看到一份日本国内注册“少林”、“少林寺”、“少林拳”、“世界少林寺”等272项相关商标的报告。这名负责人善意地提醒道:你们再不行动,这个世界都快搞不明白谁才是正宗的少林寺、少林文化继承人了。

收到这份礼物后不久,释永信出席海外活动,当场就有外国人要求先向他们申请许可,因为少林寺商标已经被外国人抢注了。

此后,少林寺开始在海外打官司,收回一些“少林寺”的知识产权,打响了宗教维权第一枪。

“作为传承人,如果失去对它的控制,少林文化的气脉就会中断。对人类文化来讲,这将是无可挽回的损失。”释永信意识到,“面对商业化大潮,你不化它,它就必然化你。”

少林寺被各种商业利益包围后,选择了以商业化反击商业化的路径。这种商业化遭到一些质疑,但在释永信看来,把少林寺的商业化放置到其生存环境中来观察,无疑是保护少林寺的最好路径。[详细]

寺院商业化古以有之,少林寺何罪之有?

少林寺,始建于北魏孝文帝年间,至今已逾1500年。在我们的想象中,当时的少林寺寺院应是藏于深山,远离尘嚣;寺内的开销靠自给自足,一部分香火供应;寺内僧人修禅、习武,偶尔出山化缘、赠医施药、宣传佛法、普渡众生;日常生活基本与外界隔离,处于避世状态。即使出身皇家寺院,尊为武林盟主,也只是在危难关头才现身。

但这其实只是想象。

中国古代寺庙一直有经营的做法,大寺庙是大地主,小寺庙是小地主。除了靠布施香火钱外,寺庙本身也兼营工商业。比如说在隋唐时期,佛教里面有“佛进藏院”,中国经济学家认为“佛进藏院”就是中国的典当行。宋、元、明代,特别是到了清代以后,佛教堂经营已经非常成熟,在寺院里有收租的,有做买卖的,这些在史料上都有记载。

君不见鲁智深为什么在五台山下买不到酒肉,嘴里都淡出鸟来。就是因为酒店的本钱和房子是山上寺 里的,如果卖给山上的和尚酒肉,方丈追究下来,会收回本钱,赶将出去。这个虚构的故事却反映出一个事实:方丈大和尚也是搞经营的。这经营活动智真长老搞得,永信长老当然也搞得,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少林寺商业化又何罪之有?

菩提本非树,少林亦非寺

正如释永信书中所说:佛教信仰与佛教文化是不一样的。佛教信仰是佛教徒的事,然而佛教文化却是更为宽泛的大众的事,是属于人类文化的一部分。我们为什么不能一方面坚持修炼,坚持佛教的信仰不变,把我们的佛事做得更好,一方面利用各种形式弘扬佛教文化,从而既解决生存的问题,又扩大佛教的影响呢?

对于我们一众并没有明确佛教信仰的普通人来说,少林寺的世俗意义远大于宗教意义,完全可以将其归之为一个文化概念,就把少林寺看做一个风风光光的企业,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又有何不可?

将清净之所变成了是非之地和名利场,这肯定不是释永信想要的,但这却是他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对于一座寺院及当地旅游的生存发展,释永信选择了“拿起”,那么,成就了如今畸形少林寺的我们就只能选择“放下”,面对那些漫天中伤释永信的传说,不妨当成在看一部商战剧,感叹下剧情后一笑了之。

最初有媒体采访释永信后,提出了少林寺CEO的称谓,寺方本要走法律途径申诉,但被释永信拒绝,“随他们说去”,从此这个名号竟然被大众普遍接受广为传播。也许对释永信来说,忍受这些误解、嘲讽乃至中伤污辱,也是一种修行。(编辑=公子小北北【我来评论】 转发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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