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磊受贿,丢的岂止跆拳道的廉耻

2015年01月05日09:48  新闻专栏  作者:刘雪松  
很有讽刺意味的是,赵磊受贿,行贿者不是赛手,而是同为体育官员的河南省体育局局长 很有讽刺意味的是,赵磊受贿,行贿者不是赛手,而是同为体育官员的河南省体育局局长

  一块体育金牌上只要附加着权力升迁、只要动用税纳人的钱作巨奖,它就完全可能沦为一种买卖关系。赵磊受贿,丢的岂止跆拳道的廉耻

  跆拳道这种一拳一脚打出来的金牌,花钱也可以买到,体育赛事之脏,便可见一斑了。

  昨天的法制晚报报道称,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磊,因利用职务便利为河南省跆拳道项目提供帮助,并接受贿款30万元,一审被判10年。此案再次颠覆了大众对于体育精神的敬仰,人们发现,体育的黑哨已经到了无缝也能找到缝钻的地步,只要与钱搭勾,与权搭勾。

  一个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的副主任,便可以在全运会上操纵金牌的归属,这对于竞技体育的伤害是不可估量的。它打破的不只是体育规则,更打碎的是人们对于体育精神的膜拜。

  在跆拳道精神中,首当其冲的便是礼义与廉耻。这是对赛手而言的。然而作为中国跆拳道发展的关键人物,作为世界上首个连续执法三届奥运会跆拳道比赛的顶级裁判,更作为一名副司局级的体育官员,赵磊在区区30万元贿款面前,将一生的荣誉与精神毁于贪婪。这种个人命运之悲,其实是与中国官办式体育竞技之悲,是与这些年崇尚的“金牌总数第一”、荣誉决定权力升迁与财富命运的误区,难以摆脱干系的。

  很有讽刺意味的是,赵磊受贿,行贿者不是赛手,而是同为体育官员的河南省体育局局长。而局长行贿,是因为在全运会前夕,河南省确定了“夺取跆拳道项目两枚金牌的任务”。赛还没比,河南的体育官员就想着志在必得了,体育总局的官员就暗示河南第二块金牌想都别想了。这哪里是体育比赛,俨然是在分赃,是将未决的金牌在作一次待价而沽的交换。在这场权力勾兑中,赛手们从小流到大的汗水已经被权力的介入所玷污,金牌的神圣已经成为这些在梦想中折翼的选手永远抹不去的伤痛。专业精神、体育精神,在体育官员的政绩面前竟然如此分文不值,这种耻辱不是体育本身所造成的,而在权力。

  赵磊受贿案,揭开的是中国体育又一块丑陋的疮疤。这个疮疤,是官办式体育体制多年来挥之不去的一块毒痈。因此,体育反腐,同样需要壮士断腕,但这个腕,不是体育竞技本身,而是掺杂在体育比赛过程中金牌与任务、与政绩、与政府高额巨奖的权力体育体制中显而易见的弊端。

  为一块跆拳道金牌,河南省体育总局出手就是30万,钱从哪儿来?是个人掏的腰包,还是纳税人在为金牌交易买单?跆拳道一个项目如此,别的裁判弹性更大的项目有没有钱权交易?全运会上有金牌交易,省运会、市运会上有没有钱权勾兑?这是赵磊受贿案带给人们自然而然的想象与疑惑。事实证明,一块体育金牌上只要附加着权力升迁、只要动用纳税人的钱作巨奖,它就完全可能沦为一种买卖关系,沦为不惜血本的“政治任务”。就会有勾兑,就会有内定,就会有虚假的体育繁荣。当体育竞技都不能保证公平,体育的精神就会成为少数人打起精神做的事情。只不过,打的是体育的旗帜,行的是肮脏的买卖。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跆拳道 赵磊 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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