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访者该被记入县志留“恶名”吗?

2015年07月27日08:49  新闻专栏  作者:刘雪松  
信访政策宣传标语/资料图 信访政策宣传标语/资料图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刘雪松

  陕西旬阳的县志上,“缠访者”还没一个写进县志,但由“缠访者记入县志留‘恶名’”所引发的社会反响,恐怕已经足够在这个有着2000多年建县史的县志上,留下浓重的一笔。

  旬阳政府网以“将无理缠访者写入县志钉上历史耻辱柱”为题,告诫社会,“今后,凡是我县重大缠访赴省进京访者也将进入县志‘青史留名’,只不过,留下的是遗臭万年的‘恶名’”。

  尽管旬阳的这项新政中同时也表示,将建立信访办理评判核查、“有理越级上访”责任倒查、信访事项办理书面结论、重大信访人民公开听证制度等信访工作机制,但是对于措词如此严厉的政府“宣示”,人们还是表示难以接受。这不全因为这个“进入县志”的招数确实亮眼,而是对于信访这个比较敏感的议题,有着习惯性的疑虑情绪。所以旬阳县委宣传部面对舆情赶快出面解释,“可能有些措辞不到位的地方,但本意不是为了打压信访者”。

  无理缠访的“老扯”、“麻名儿”、“燃筋头”,旬阳的历史上有,今天还会有。要不要写进县志、载入史册,让他们遗臭万年,确实很难有统一的认识。这不是这个话题的主要矛盾。人们顾虑之处在于,这个“无理”的认定,是不是建立在公开透明、法理有据的标准和基础之上。

  如果无理缠访的问题突出、违法情节严重,将一些造成社会不安定的“麻名儿”、以及打击遏制非法闹访的业绩载入史册,也未尝不是旬阳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一笔。但前提是写入县志留下的这些“恶名”,必须是经得起法治和历史检验的事实。这是体现“历史是人民书写”的民意基础。

  另一方面,如果能够在“有理越级上访”责任倒查机制中,将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该处理的矛盾不处理、造成民众反复上访并且激化社会矛盾的直接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同样写入县志、并且让他们同样留下遗臭万年的恶名、同样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估计民众对于这种载入史册的方式不会太反感。这也是体现县志客观公正性的事实基础。

  旬阳新政之所以给人造成打压信访者的质疑,恰恰缘于县志在信访事宜上的对象单一选择。旬阳当地还明确,对确定的无理缠访等负面典型,除了记入县志,还要求“县电视台要制作评论节目,让公众知晓,让社会评议”。

  一个在鉴定和处理“缠访者”的过程中,可以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事先把事实说清楚、把道理说透切、让法治和社会一起来检验的事实,硬是以权力的思维先行定性、以强势的方式编纂史册,这本身已经带着“绑架后代”、强加历史的痕迹。如果社会对于每个“缠访者”的案例还没做到明鉴明辨的程度,法治的正义还没走完明察明定的程序,那么,写进县志的这段史,究竟是谁的遗臭万年、谁的留芳千古,都远还不是一件铁板钉钉的事。

  写进旬阳县志、载入旬阳史册的,应该首先是法治与社会的辨识度高度吻合的事实。在信访这个敏感问题上,它可以写入的是法治旬阳的一段程度正义史,可以是信访者与政府职能部门共同面对社会矛盾的一段调整磨合史。但这个史,因为有着人民内部矛盾的特征,而不可能使此中的任何一个角色真正达到遗臭万年的效果。“青史留名”倒是有可能的,关键看这段历史的所有细节,是否清清楚楚。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县志 信访 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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