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尽量以经济手段解决行乞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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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9:36 中国青年报 |
作者:顾一冰 城市乞讨人群的出现无疑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甚至难题,其中相当多的是基本生活难以温饱的无助者、残疾人,但也有以此为谋生甚至发财手段的人(极端情况是有人自残或购买残疾儿童从事乞讨活动)。最近不少城市出台禁止或部分区域禁止乞讨的办法文件,引起争议。一种观点有相当代表性:每一个公民都必须和其他公民共存于这个社会,为了大部分人的正当利益故意牺牲一小部分人的正当利益,是不正义的。 这一观点其实肯定了行乞会影响大部分人的正当利益。官方语言将其表达为:影响公共安全,影响城市“窗口”形象。从经济学角度,则可以将其表达为“外部性”,即一个人的行为对旁观者福利的影响。并且,由于这种影响是不利的,所以是“负外部性”。经济学家科斯认为,政府无须干预“外部性”问题,而应该由私人通过市场进行无成本的资源配置,自我协商解决。他的“科斯定理”似乎可以戏说为:赵家养了一条爱叫的狗,邻居钱家受狗吠的干扰,也就是说,狗却给钱家带来了“负外部性”。因此两家应该通过谈判解决,比较养狗的利益和承受狗吠的成本,协商决定赔偿问题。 但是,将“科斯定理”用来针对行乞的“负外部性”,却无法解决问题。很明显:钱付得越多,乞讨者也越多,“负外部性”也就越强。有的地方政府也重视了这一问题,比如成都市救助管理站向市民发出倡议:请大家都来维护市容市貌,在街头发现流浪乞讨者时,不应该给钱而是主动劝导他(她)到救助站接受救助。 成都救助管理站的做法给我们启示。政府也可以通过利益交换和引导的方式来解决行乞问题,它同样适用“科斯定理”:如果乞讨者因为得到政府救助部门的补偿,而放弃行乞(将乞讨作为致富事业者另当别论,这类人必须通过政府强制力来解决),那么,政府付出必要的成本是应该的。这个成本的支出来源,包括纳税人的税款及社会捐助。付出必要成本,换来公众福利的提高,该办法从经济学角度看是有效率的。 这里就得出了一个新论点,人们应该通过政府部门或社会福利组织救助乞讨者,而不是在街头施舍。乞讨者讨不到钱自然会逐渐减少并转向救助机构,最终政府也无须出台相关办法,就能达到减少街头行乞者的目的。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