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热线:出租车牌拍卖为何一波三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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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09:54 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播报》 |
今年2月中旬,赵先生在报纸上看到常德汉寿县物华拍卖公司刊登的一则公告——拍卖该县150辆出租车经营权,这引起了他的极大兴趣。汉寿县面积2000多平方公里,人口76万,市民出行主要靠俗称“慢慢游”的三轮摩的,但摩的交通隐患大,噪音污染严重,市民反应强烈。于是县政府决定将其取缔,在城区内施行出租车运营。 为了稳妥起见,赵先生和长沙另两家有意竞拍的公司到汉寿进行市场摸底,还向此次拍卖的牵头单位——汉寿县城管局做了核实,确认是由该局委托物华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按照拍卖公告,此次拍卖的150辆出租车运营权分成三组开拍,每组50辆,报名时除了出具公司相关证明文件外,还得先交纳300万元保证金。 赵先生:我去报名之后,他就告诉我,总共不是150台(辆),是120台(辆)。我当时就(有)上当的感觉,当时我就准备不拍了,把钱带回去算了。当时城管局一个主管局长说,既然来了,就拍算了。我说那就把名报了吧。当时拿了我们单子之后,确定单子是真的,拍卖行就给我们出具了汉寿县物华拍卖公司拍卖保证金收款凭证,发了28号牌。 报名时发生的这一插曲,赵先生还能用好事多磨安慰一下自己,但是拍卖会前一天,也就是14号他接到的一个电话却让他越来越不踏实。 赵先生:3月14号,拍卖行的人给我打个电话,他就告诉我,周五的晚上就是12号的晚上,银行查你的(钱)没到帐。他说你要是明天上午9点之前(钱)不到帐,你就没有拍卖资格了。我们听到这种情况,提前到了汉寿县。第二天就通知我们早上8点到城管局去开会,所谓资格审查会。 资格审查会开了半天也没什么结果,这样原本15号上午举行的拍卖会也因此耽搁。当天下午赵先生被告知在宾馆等通知,但整个下午他们似乎像是被人遗忘了,城管局那边没有传来任何消息。 赵先生:到下午5点的时候就突然叫另一家公司的刘总过去,上他办公室谈,基本上就要取消我们的合法拍卖资格。我们问为什么,也不说。结果11点多突然拿出一纸通知,取消我们公司的(拍卖)资格。 让赵先生彻底失去参加拍卖机会的理由是保证金“没有及时到帐”。赵先生的汇款单显示他在12日就已经将钱汇出,巧的是接下来的两天是双休日,这就注定他的钱只能在15日到帐。因此在赵先生看来,让钱在14日下午5点以前到帐有点强人所难,然而这并不在汉寿方面考虑的范围之内。 湖南汉寿县城管局周局长:我最后只看结果,这就是我处理问题的原则。我的帐上(钱)没到,(其他)我不管。 赵先生:明明我取得了拍卖的资格,后来你又认定我不能参加拍卖,到底是什么在作祟? 不管赵先生想不想得通,拍卖会在15日晚上11点半正式开始。参加竞拍的是常德的五家公司,整个拍卖过程不到半个小时便全部完成。 汉寿县城管局周局长:中标的三家公司是常德五星投资公司,第二个是汉寿县城关粮站(等三家公司),总价值525万。 赵先生:120块牌,525万,合到每块牌上是43750,这个价格,如果我们三家公司进入拍卖会场,成交价格绝对不是这个价,最少要高出一百多万。 按照拍卖公告的拍卖底价,平均每台车运营权是4万元,最后的成交价只比底价高出3700多元,这样的价格在赵先生看来依然是很低的,但是他却无能为力。现在他想知道的是,县城管局为什么将他拒之门外,在拍卖前的6小时突然取消他资格的做法有没有问题?带着赵先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省拍卖协会负责人。 湖南省商务厅主管拍卖负责人詹龙:只要他根据公告按法定的时间把钱打到帐上,他就是合法的,具有竞拍的资格,而且参加竞拍的牌号已经发给他了,说明钱已到帐,你无故取消他的竞拍资格,肯定是违法的,起码是违规的。 在湖南省城乡建设处,记者意外地见到一份汉寿县政府的检讨书,县政府就城管局对该县出租车运营权未批先拍的做法做了一番自我批评,并承认召开此次拍卖会存在违规。 北京天驰律师事务所律师 冯培 这种行为从招投标法的角度来看应该属于违法的招投标行为,应该是无效的。赵先生可以依据招投标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汉寿县城管局提起诉讼。如果汉寿县城管局的行为被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处罚,上级主管部门对他的行为进行了追认,那就不能说汉寿县城管局的行为是完全违法的。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赵先生可以和汉寿县城管局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协商,以求和平解决问题。 12·4提示: 未取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批准进行招投标行为是无效的。 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对下级有瑕疵的招投标行为进行追认。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