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铁路价格听证会会场。作者:刘小霖/Photocome 版权作品 请勿转载
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公开召开的全国性价格听证会——铁路价格听证会明天举行。小处说,为省几十元路费,“民工”有了和铁道部平等对话的权利;大处说,让公众知情参政,推进了民主法制建设,这是一个历史的进步。
消费者:支持价格听证 反对春运涨价
昨天,记者来到人流如织的北京西站,随机采访了几位正欲乘火车出差或回家的消费者,他们均表示反对铁道部门在春运期间涨价。
在第二候车室,一位50多岁北京口音的乘客对记者的提问答道:“我认为春节期间票价不该涨。车次还是那车次,服务还是那服务,为什么要涨价?”两位家在兰州来北京开饭馆的中年男士说:“水都喝不上,为什么还让乘客多花钱?”一位姓朱的先生说:“价格听证方式挺好。但是应该讨论增加车次,方便乘客,如果真能这样,票价整体涨一下,不要涨得幅度太高,乘客还可以接受。”
在第五候车室,一位在中关村工作的粟小姐告诉记者,每年春节期间,火车车票都要涨价,作为消费者来说是不愿意看到的,首先,目前的票价已经不低,对于一部分收入不高的人来说已经是个负担,涨价之后就更给人的出行增加了麻烦。其次,铁路部门称涨价是为了控制客流量,但春节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还是要回家过节的,靠涨价来控制客流量显然不能自圆其说。再者,高于平时几倍的客流量已经让铁路部门的收入高于平时,那么还有什么理由涨价呢?晨报记者郭彧/文
国家计委:铁路价不是公益价 听证会不是决策会
据新华社电(记者赵承)国家计委有关人士近日说,铁路运价属于《价格法》规定的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而不是有些人所认为的那样属于公益性价格。
这位人士解释说,《铁路法》明确铁路运输是企业性质,国家对铁路行业也是按照企业性质进行管理,对铁路运输行业有明确的盈亏考核指标的。虽然铁路运输具有准公用产品的特征,甚至现在还承担着一些政策性的运输和公益运输义务,但它仍然属于《价格法》规定的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不少人有一种误解,价格听证会就是价格决策会。近日,国家计委有关人士说,价格听证,只是价格决策程序的一个环节,主要任务是论证价格变动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依据《价格法》的规定,价格决策听证是一种行政听证,是政府为了规范定价行为,听取社会意见的举措。依据法律规定,价格的决策权在政府。
不过,价格听证会在价格决策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听证办法》明确规定,价格决策部门应当充分考虑听证会提出的意见。当听证会代表多数不同意定价方案或者对定价方案有较大分歧、难以确定时,价格决策部门应当协调申请人调整方案,或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再次组织听证。
听证会议程
12日的听证会将从上午8时30分开始,下午16时30分结束,议程共9项:(1)宣布听证会注意事项;(2)介绍听证会代表、有关出席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3)申请人代表介绍方案并说明申请理由;(4)国家计委有关人员介绍价格政策、法律、法规,宣读初审意见;(5)社会中介机构——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说明对方案及有关材料的评审依据及意见;(6)听证代表就方案及有关材料中涉及的具体问题提问、质询,由申请人代表、中介机构代表解答,对具体技术性、理论性问题,也可以请经营者代表或专家学者代表解答;(7)听证代表自由发言、辩论;(8)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9)会议总结并通报后续工作安排。会后,正式代表留在场内,审阅会议记录并签名。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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