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书,是理性的;而历史本身,却是感性的。总结社会进步或者能预见发展未来的人们,总喜欢振聋发聩;而体悟社会的进步呢,则需要知微见著。
近段时间,时有关于某些政府法规或者做法复归“人本的消息见诸报章,狭义地说,像领取护照不再繁琐,只要身份证和户口簿就“搞掂”、居民身份证易名为公民身份证、结婚不用单位盖章等,都是!更广义一些,像政府信息公开、取消许多行政审批项目、公务员 任免公示、重大民生项目实施进行听证等等,也是!许多敏感的论家,对政府的这些举措(事实上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无不青眼有加,欣笔赞扬,进行一番非常“后现代”的颂祷。
我当然也是赞成时评家们从各个角度对这些做法或举措评价甚高的许多观点的。不过,我觉得更值得关注的焦点应该是:一、这类消息接踵而来;二、百姓对这一系列消息的反应,比论家们的反应,来得更加恬淡,觉得非常自然,特别是,那些贴身的法规“进步”之后,再没有像过去那样,引来个什么“潮”之类的排长龙景观。可见,从与时俱进角度看开去,不仅我们的政府在成熟,而且,我们的百姓也在更成熟。常识表明,稳定才能恬淡,不慌不忙更表现出一种信赖,只有在人们确信一切都永续着、具有政策延续性的前提下,才不会抢着去喝“头啖汤”。“按需办事”是对“办事”过程很有信心的心理注脚。
用水到渠成来形容政府法规的“人本”复归是非常贴切的。长期以来,我们生活的背景,存在着两种不对称,一种是基本法和实施细则的不对称,像领结婚证要单位证明同意、住旅馆要带结婚证之类的。站在宪法立场来看,这些都是“土政策”;另一种则是社会发育与管理手段的不对称,我们不妨称之为“过时约束”,比如我们的很多管制性的法规,还是以关于什么什么的内部文件来执行的。事实上,这两种不对称,除了容易造成不透明的人治管理和封闭之外,更要命的是,常常形成“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发展形成束缚的副作用。当然,许多名存实亡的所谓规定,更会损害法规本身的严肃性。曾几何时,当面对一对对待婚小年轻(大多数很可能已经同居多时),忐忑不安又颇为惶然地拿着一种表格,等待我在“是否同意”那一栏上签字时,我总觉得非常的尴尬,天,看他们的样儿,还由得你不同意?很无奈,往往我只有签下“知道了”或者“恭喜”又或者干脆“OK”几个莫名其妙的字———毕竟,我们不得不“依法办事”啊!
把不合时宜的规定撇清,将不对称的位置摆正,这也就是依法治国的一种具体实践,过去二十多年来,我们出台了许许多多的基本法和管制法,已经打下了良好的法治基础,在这一基础上,我们现在又陆续修正更多的“习惯法”,以使得我们的社会管理机制更趋合理,这种从点点滴滴开始的“小步走”,应将是使我们社会机体更臻健康的一种“有氧”运动。
与时俱进,从小处更能看出来,也能看得更为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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