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建设费收得稀里糊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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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4:4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7月15日电 (记者 蒋韡薇) 4名消费者代表在今天的听证会上,对机场建设费的收取问题提出质疑。 北京消费者代表任穗英认为,机场建设费,使得消费者在乘坐飞机时既增加了麻烦,又增加了开支,不应该收取。 他的理由是,如果机场建设费用来修建机场,消费者责无旁贷。但是机场建设费从来就没停止征收的时候。即使应该收机场建设费,也应该把其汇入票价中,不但可以减少消费者登机时的麻烦,也可以节省场地租赁、人员等必要的支出。 而来自湖北的代表朱荣茂也提议,机场建设费应该计入票价之内,不应该单独列收。 代表刘文斌认为,消费者买了机票再交机场建设费,手续麻烦。如果一定要征收,完全可以通过航空公司和机场进行内部核算的方式来解决。目前的状况,无疑增加一些机构,增加人员,增加成本,当然也增加了消费者的麻烦。 消费者团体代表、中国消费者协会王前虎代表认为,机场建设费应该明确其性质,是属于投资、捐赠,还是税费。如果是税费,应该向纳税人说明收取依据和使用情况;如果是捐赠,就要保证消费者的权利;如果是投资,就应该有回报。他同时提问,机场在向航空公司收取使用费的同时,再向乘客收取机场建设费,是不是属于重复收费。 有一位自称是民航业内人士的网友在听证会专题上留言说:机场应像高速公路,谁使用谁交钱,不要再收旅客的钱,旅客交钱就要享受到相应的服务。而且航空公司每个航班都已交了地面服务费、地面所使用设备的费用给机场。再向旅客收机场建设费是重复收费。所以,机场建设费应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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