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30项便民措施细则 随父落户开始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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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02:25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 本市婴儿随父落户政策昨天正式得到落实,凡今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凭相关证明,就可以自由选择落户地。 昨天下午,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公布了公安部日前推出的30项便民措施的具体实施细则。该发言人介绍说,公安部发布的30项措施中,有8项已在上海实行。即将实行的22项便民利民措施,本市公安部门也将不折不扣地贯彻实行。 这22项措施中,除了婴儿随父落户政策外,比较引人注目的还包括:2001年以后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和人才,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区,也可以迁回上海;自2003年8月7日起,取消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注销户口的规定。 此外,市公安局还发布了一系列交通管理方面的便民措施。 (记者李宝花实习生邹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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