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看守所谢元海死亡事件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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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11:35 南京《周末》 | ||||||||
■本报记者 吴学军 特约记者 阳 强 摄影记者 吴 法 “家里出大事啦!”电话那头传来堂哥急促而悲悯的声音。 “你弟弟已经死了。”噩耗传来,刚从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回到宿舍的在读女博士生谢勇君一下子呆坐在床沿。
2003年7月8日下午6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中医院。19岁男孩谢元海永远离开了他的家人。 “进去时还是一个活生生的健康人,才几个月,怎么出来的却是一具尸体?”姐姐谢勇君想起弟弟的死就觉得冤。 谢元海的父亲谢敦会已60多岁,得知儿子的死讯时,一下子变得痴痴呆呆,语无伦次。谢元海的母亲现仍在外打工挣钱。因担心她不能承受丧子之痛,家人至今未告诉她儿子的死讯。 一个完整的家庭从此破碎了。 “让他在看守所吃点苦也好” 2003年8月15日,全州县。记者从谢元海的家人和一些知情人的口中,了解到他被关进看守所的全部经过。 2003年1月13日,老乡邓某找到正在城里做木工的谢元海及其表弟罗某,三人相约晚上一起外出喝酒。酒后,三人步行前往全州县体育场玩。在“书香卡拉OK”门口,谢元海等人遇到几个小青年在争吵(这几个小青年在当地一家餐馆做工)。邓某见状,上前用小刀吓唬他们,并从他们身上搜出79元现金及两包香烟,让罗某和谢元海拿着。得手后,他们花掉了其中一部分钱。 1月16日,谢元海、邓某和罗某三人被全州县城北派出所抓获;5月,谢元海被全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邓某、罗某二人提出上诉,谢元海暂时被羁押在全州县看守所。 对于这场意外事件,家人在为谢元海的表现生气之余,也没有全把它当成坏事。他们想,让他受点苦,也可以接受一些教训。抱着这一想法,谢家没有上诉。 3次昏死看守所? 从5月开始,谢元海的身体状况逐渐恶化。 “弟弟毕竟还小,自他进了看守所,我们全家就十分担心他。”在全州谢勇君伤感地告诉记者,“从5月份弟弟第一次昏死起,我们全家人心里就没有一刻是安稳的。 “今年5月中旬的一天,我父亲接到全州县看守所副所长唐铁桥打来的电话,说我弟弟在看守所里出现昏死状况。我父亲急忙赶到看守所探望,可看守所的值班人员说我弟弟已经好了,没病。 “到了5月底,我父亲第二次接到唐铁桥打来的电话,说我弟弟又出现昏死。父亲急忙赶到看守所,要求给我弟保外就医,并带我弟到全州县人民医院检查。唐铁桥却说我弟只是‘昏死’,不够到外面医院检查的条件。 “弟弟在看守所第三次昏死是在6月6日,那天依然是唐铁桥打电话通知我父亲的。父亲急忙带上钱和我的两位堂哥赶到全州县看守所,要求办理保外就医。唐铁桥说我弟已被抢救过来,没事了,想保外就医,等下次昏死再说。” 针对谢勇君的以上陈述,记者来到全州县看守所采访核实。对这些问题,看守所保持了高度一致的低调。面对记者,该所受访者说法一致:“这事我不了解,不归我管,你去找市局和区公安厅了解情况吧。” 未能实现的保外就医 谢元海在看守所的状况,时刻牵动着远在武汉读书的姐姐谢勇君的心。从5月底到6月初,谢勇君多次从武汉打电话到全州县看守所,请求给谢元海办保外就医,并答应支付所有的医疗费和检查费。“为了这事,我都记不清买了多少张201电话卡。”谢勇君说。 6月10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接到谢勇君从武汉打来的电话,就保外就医回答了她的咨询,并告知:办理保外就医首先要全州县看守所把其弟生病的情况以及在县级医院检查的结果向刑二庭汇报,刑二庭再派法医到看守所对其弟的病情进行核实,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可予批准。 据了解,全州县看守所从未向刑二庭汇报谢元海的病情。记者打电话到看守所核实,得到的答案是“不清楚”。 刑二庭人员最后建议谢勇君向全州县看守所提出,先送其弟到全州县人民医院检查。谢勇君马上打电话到看守所陈述上述意见。 “可他们总是一拖再拖,说出各种理由不予检查,有时,话讲一半就把电话挂断了。”一想到当时的情景,谢勇君就气愤难忍。 此后,谢勇君又多次打电话到全州县看守所。据电信局通话记录显示,从5月30日到6月中旬,谢勇君先后12次打电话到看守所。她不断要求监管人员带其弟去医院检查。但每次得到的答复简单而一致:“你弟弟的病已经好了,不需要检查。”到后来,面对谢勇君高频率的电话催促,看守所值班人员干脆以“检查过了,没病”来应付。 7月8日下午4点多,谢元海的父亲接到全州县看守所的电话,说谢元海不行了。当看守所派车将谢敦会接到全州县城时,已是傍晚7点多。看守所有关人员对谢敦会说,谢元海因病于当日上午11点多钟被送到县中医院抢救,下午6时多因抢救无效死亡。 全州县中医院对谢元海的死亡诊断意见是:格林巴利综合征。 一直关注此事的全州县前检察长谢松祯告诉记者:谢敦会为儿子谢元海办保外就医一事曾多次通过他找有关部门协商、通融。他说:“不管有病还是没病,(对谢元海之死)看守所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有没有受到体罚? 让谢勇君觉得愤怒的是:弟弟谢元海明明重病在身,看守所不但没有及时确诊,还分配超强度的劳动任务给他做,完不成任务就要罚款,没钱就要受体罚。 刚从看守所放出的一位愿为此事作证的人透露,他曾亲眼看到谢元海在看守所受到体罚。他说,看守所存在不同程度的惩罚措施,一般女人和老人所受体罚较轻。 与此同时,谢元海的两位朋友也曾专门打电话给谢敦会,说谢元海在看守所每天被分配很重的劳动任务,完不成任务便被监管员说成是装病偷懒,要挨拳打脚踢。 据中医院医生说,谢元海于7月8日11点多钟,被送至中医院急诊室抢救时,呼吸衰竭,面部苍白,脚部有明显水肿。(记者了解到,从该看守所放出的人许多人存在不同程度的脚肿。) 当记者就此征询该县某政法委副书记时,他对记者说:“这个事情和孙志刚事件完全不同,全国这么多看守所,死几个人还不是很正常?” 解放军一八一中心医院的万主任负责谢元海尸体病理检验,他说:“我只是从病理上找出死者的死因,脚肿可能是缺乏运动的缘故。至于看守所的具体情况,我不清楚。” 桂林市公安局的李法医负责尸体解剖,他告诉记者:“这个事情我没法告诉你,如果在法庭上,我肯定会说。我们只是以事实为准,家属不接受不等于我们错了。” 7月9日,死者家属及时找到中医院索取病历,但医院方说病历已被封,要去公安局才能看到。“难道家属到医院看一下亲人的病历都不行吗?难道他们想隐瞒什么吗?”谢勇君质疑道。 随后,谢敦会被告知去看守所领取儿子的遗物,细心的姐姐发现少了一件东西——女友送给谢元海的笔记 本。谢元海生前喜欢把自己的心事、经历写在笔记本上。这个笔记本跟着谢元海进入看守所,却一直没有出来。 尸体处置之争 7月10日,在家属的要求下,尸体被运抵桂林市殡仪馆进行解剖。法医告知家属,鉴定结果15天后才能出来。 令家属意外的是,第二天下午3时,全州县政法委副书记黄德鸿、桂林市检察院、桂林市公安局有关人员通知死者家人协商。 本来需要半个月才有的结果却在尸体运抵桂林的第二天就有了初步结论。当记者就此采访全州县政法委副书记黄德鸿时,他说:“那只是初步结论而已,并非正式结论。” 据谢勇君回忆,当时首先由黄德鸿宣布初步解剖鉴定结果,谢元海得了慢性病,属于正常死亡。并宣读什么叫非正常死亡,说除了非正常死亡的情况就是正常死亡。接着,他们提出马上火化尸体,理由是冰冻费用太贵,每天需要花费300元。 家属立刻提出要求:尸体一定要等解剖结果出来没有异议后再火化,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给予合法的经济赔偿。 第一次协商未果。 两天后,第二次协商在全州县林业宾馆进行,仍由县政法委副书记黄德鸿主持,除了市、县公、检、法的相关人员外,还请来了家属所在镇的相关领导。黄德鸿再次提到,尸体冰冻的费用太高,如果家属不同意火化,有关方面有权力对尸体进行强行火化。 “既然正式结论未下,法医鉴定书也未公布,尸体作为物证应当保存,不能隐匿、毁灭,这是一个常识。为什么他们要急于火化尸体?难道其中有隐情?”谢勇君对此提出了疑问。 记者又专门来到桂林市殡仪馆核实尸体冰冻费用,得知的数据是每天50元。 在家属的一再坚持下,尸体最终得以暂时保全,条件是保管费用由家属承担,如果尸体发生意外,一切责任也由家属承担。 有争议的第一次调查结果 7月19日,法医公布尸体解剖结果。鉴定书显示,谢元海得了膜增生性肾小球肾炎。主病为慢性肾炎、心包积液。死因为:心功衰竭、脑疝、肾衰。 桂林市检察院根据鉴定结果决定,对于谢元海的死不予立案侦查,也不给予赔偿,但可适当补偿安葬费用。理由是该病本身难治,与生病时长期得不到确诊治疗或被迫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和被体罚没有多少关系。因此,看守所监管人员没有什么责任。 桂林市检察院徐达处长告诉记者:“鉴定结果就是谢元海因病死亡。”当记者问及谢元海是否正常死亡时,徐处长只是强调“因病死亡”。 7月24日下午,桂林市政法委、桂林市公安局、桂林市检察院、全州县政法委、全州县公安局、全州县检察院有关领导正式向家属宣读尸体解剖报告书、尸体处理通知书和调查结果。 桂林市检察院法医宣读尸检报告书:本例主病为肾炎、心包积液。死因为心衰、脑疝、肾衰。 全州县政法委副书记黄德鸿宣读尸体处理通知,要求尸体火化或从即日起所有的冰冻保管费由家属出。 8月18日下午4时许,记者又就谢元海的健康状况向谢勇君进行了了解。谢勇君说:“经过多次努力,我们从医院复印了一份医院抢救谢元海时的病历,其中有对谢元海尿检、血检的记录,记录表明谢元海肾功能正常。我们不知道他们这个所谓谢元海有‘肾炎’的调查结果怎么出笼的。” 桂林市检察院徐达处长宣布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关于三次昏死的事,经过调查,只昏死过一次,即是6月6日那次;对于谢元海被干警殴打的事,经查,无此事,理由是6月14日,有干警找谢元海谈过话,谢元海自己承认干警没打他;对于有病不给治疗的事,在看守所中,一般人有病,都会给药吃的,所以谢元海生病时,也肯定给药吃过了,给治疗过了;对于不给检查和保外就医的事,谢元海本人没提出,家属也没有书面申请,谢勇君虽然打了很多电话,但有关方面查不到接电话的人,所以不能认为谢勇君提出过申请。 结果刚公布,令谢勇君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据谢勇君说,参与尸体解剖的桂林市公安局李法医警告她说,有关谢元海的死不准向媒体和上级反映,要不然就会犯法,在最终的处理结果没出来时,如果有媒体来采访,来一个抓一个。处理结果出来后,万一有媒体来采访,也只会采访他们。并且还说要向谢勇君所在学校的校长和书记反映,让学校开除谢勇君的学籍。 记者就此采访李法医,他说:“我们只是依法办事。她(谢勇君)有自己的言论自由,发泄一下个人情绪也是人之常情。至于她说到的威胁,我想我们不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我们需要说这些话吗?我们没这个能力,也没这个必要。” “公正调查”的背后 在全州和桂林,记者找到多位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他们一致认为,整个调查是公正严谨的。当问及调查的具体操作和结论时,当地有关方面却讳莫如深,统一口径叫记者找自治区公安厅了解情况。 通过多方途径,记者通过电话采访到该县政法委一位副书记。在问题面前,该副书记先是一连几个“无可奉告”,接着否认谢元海在该县看守所看押期间昏倒3次的事实。他强调,这只是“一个犯人在看守所生病死亡而已”。他还表示,谢勇君是个法盲,在网上发布很多颠倒是非和攻击他人人身的言论,他们有权采取措施追究谢勇君的法律责任。 该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的一名刘姓副局长说:谢元海“只昏死过一次”。他还说,该县看守所专聘了一名医生,谢元海发病后,看守所的医生已经给他吃过药并治好他的病了。但据记者刚得到的病历显示,谢元海临死前两天,已经出现全身乏力、脸色苍白等症状,8日上午8时查房时,看守所人员又发现谢元海全身冒虚汗,脸色苍白,病情恶化。直到11点多钟,谢元海才被从监舍送到县中医院抢救。 据谢勇君说,在7月12日向有关部门递交控告书的当日,调查组就说对家属所提问题已进行了调查,说家属的控告与看守所说的出入太大。“调查真有这么迅速?难道对被害者家属的控告能如此草率答复?”谢勇君表示质疑。 令家属纳闷的是,调查组从前至后只调查看守所单方,至今仍未对家属进行调查问话,倒是多次派人找家属做思想工作:“要么服从上级的处理,补偿一点安葬费了事,要么就由你们去上告。”据了解,一些证人在调查组介入此事后,要么避口不言,要么言辞前后矛盾。 最后调查结果 7月31日至8月1日,由广西自治区公安厅李发贵法医、罗工程师、柳州市检察院叶法医和广西医科大学病理学专家李副教授等对谢元海再次进行尸体解剖。谢勇君等几位家属在现场并根据法医现场解剖和检验情况作出了以下部分记录: 死者谢元海的身体表面有多处挫擦伤。 把死者后脑的头发剃掉后(第一次解剖时,只剃了前面的头发),发现在死者的后脑表皮上有一块大约4cm×4cm的青紫色肿块,法医从该处切开后,发现大面积的皮下组织出血,从后脑到颈椎两侧和背侧都是黑血块,面积约为15cm×9cm,皮下所有的组织都出血直至骨头。 当把整骨拿开后,往里看,可见左边耳后的乳突骨膜上血迹斑斑。从而查看左耳,发现左耳后表皮青紫,切开表皮,即可见皮下组织出血,面积约为4cm×4cm,厚度直达骨膜,切开乳头骨,骨头里面也都是血。右边未见上述现象。 左右肩胛骨的表皮未见异常,但把表皮切开后,即显现出一块一块的黑血块,右肩胛骨上面主要的两块出血肌肉面积大约为:5.5cm×9cm,4.5cm×2.5cm,厚度直达骨头。 翻开右肩胛骨,里面的肌肉也是黑血,主要两块的面积分别约为3.8cm×3cm3.5cm×1.5cm,厚度约为1.5cm。 左肩胛骨上面也有大面积的肌肉出血,翻开左肩胛骨,触目而见的是一砣一砣的黑血块,其面积大约为:7cm×3.5cm,1.5cm×4.5cm,5.5cm×3cm2.5cm×2.5cm。厚度约为2.5cm。顺着脊椎骨切开,脊椎骨两边的韧带也是血迹斑斑,韧带内淤血。 切开左右手臂时,左右三角肌肌肉也是乌黑出血,左三角肌出血面积约为12cm×1cm,右三角肌出血面积约为2.5cm×8cm,厚度约为3cm。右前臂背侧也是肌肉出血。左臂肘部也有大面积的表皮青紫和皮下出血,约为12cm×11cm。 与此同时,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已派出有关人员前往全州县就该事件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调查取证工作。 记者就此专门找到自治区公安厅调查组有关人员,得到的答复是“无可奉告”。 记者8月18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部门了解到,有关谢元海死亡事件的第二次尸检报告及调查情况目前正在抓紧进行,自治区有关人士表示,一定实事求是、依法处理该事件。 谢元海死了,有关谢元海死亡的调查还没有结束。然而这一事件仍引起我们许多思考。如何尊重生命,哪怕是失去了自由的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如何才能使这样的悲剧不再一次次上演?我们理应重视,我们不可回避。 相关专题:南京《周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