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职务消费”,一个费解的概念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17:26 中国经济时报 | |
作者:刘以宾 湖北省老河口市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试点改革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其实,地方政府早有取消公车并将交通费“货币化”给个人的做法,但“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试点改革却是一个更为综合和全面的概念。面对高昂的政府运作成本和愈演愈烈的搭职务消费的“车”而进行个人消费的现象,确实到了非改不行的时候了。然而,一项改革目标的确立、一 当初经济学家们在创立诸如“生产”、“流通”、“消费”等基本概念时,决不会料到百年之后的中国会有个“职务消费”的概念。所谓“消费”,一般是人们以货币为代价自由换取某种消费利益的一种交易行为。而且,消费一般被看成是私人事务或行使私权力的过程。假如某企业为了增强团队凝聚力在圣诞之夜组织员工到歌舞厅联欢,虽然员工在联欢中可能会吃水果、喝饮料等等,但不应被看成是消费,应视为企业为自身发展而进行的一种投资,其所花款项则应被视为企业经营管理正常支付的成本。无法理解:党政领导坐着公车前去参加重要会议或到下岗工人家中慰问,其坐车的过程会被视为是在“消费”轿车。同理,假如某国外友好城市代表团来访,市长在举行欢迎宴会时高高举起酒杯,其饮酒行为的意义和价值被认为是在享受和“消费”美酒。 消费是人们赚钱的主要动力之一,因为消费能给人以身心愉悦,消费过程也是消费者得到物质、精神享受的过程,消费面前(消费机会、消费自由等等)人人平等,消费与“职务”扯不上什么关系。然而,在某些政府机关,消费不仅与“职务”联系在了一起,而且“职务消费”还成了一个独立的、特指的概念,这大概也是一种典型的中国特色。在一个真正平等的现代社会中,人们只有职业之别,“职务”则仅仅是从属于职业的东西。例如企业人员,究竟是操作人员、财务人员、技术员、主管还是别的,对外部来说都不是太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共同的社会角色——企业人员。政府人员大概也不能例外,也是社会分工、社会角色的一种。而职务消费中的“职务”究竟又是指哪些人呢?是一般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还是处长或者更高职位者?“职务”在这里本身就是一个相对的、模糊的概念,而如今不仅被单独“拎”出来说事,而且成了消费形态的一种,实在匪夷所思!假如在法律、权利、人格上把一位政府官员 和一位普通产业工人看成是完全平等,那么,前者可以在许多机会中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职务消费”,后者的机会和途径又该是什么呢?难道官员拿公车进行职务消费,他们也拿车床、刨床、铣床进行“职务消费”么? 正是这种被广泛认同的“职务消费”概念,为所谓的“职务消费货币化”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以公车为例,顾名思义系办公事所用的交通工具,办公事怎么算作消费?公车费用则是官员在履职过程中必须付出的一种政府运行成本,与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必须付出产品研发成本、原材料成本、机器设备折旧成本、仓储成本、销售成本以及企业管理成本等等是一样的道理,怎么能以“货币化”形式而“走”进私人的腰包?当政府的某项运作成本成了官员个人收入项目中的一部分,它究竟算是官员报酬还是政府运行成本被委托给个人管理、使用的部分呢?与之相关联的是:当官员在履职中以个人的形式在支付交通等费用时,究竟应被看成是被委托管理的政府公务费用的“专款专用”,还是官员在自掏腰包处理公务?政府公务费用与个人正常收入的这种界限的混淆,必然会导致利益导向、行为取舍中的偏差。例如,本该到边远地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正常公务,或许被以各种借口取消日程或以其它途径替代本应由个人支出的款项,因为按现有官员平均觉悟水准和经济收入水平,掏“自己腰包”为公家办事,总会有人感到心疼。 关于取消公车并把公务交通费发给个人的做法,笔者曾撰文认为此举并非治本,因为照此思路演绎下去,既然公车费用可以货币化给个人,那么属于同类性质支出的吃喝招待、出国旅游以至超标准修建办公大楼和购买超豪华的办公设施等等,按理也应“货币化”给个人。这种“货币化”的思路和做法,表面看也许会暂时压缩某些费用支出,但无法从根本上消除政府费用开支的体制弊端,包括政府运作成本的精确核算、投入产出分析以及舆论监督、纳税人监督等等。甚至形成一种新的分配渠道——把纳税人贡献并试图供给政府人员处理公务所用的钱瓜分给了个人,最终变成了真正的个人消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