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评论:建议制定新的《新闻媒体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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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6日23:05 新浪观察 | |
新浪网友:221.14.77.* 一些媒体一方面有国家大量的投资,享受国家编制的各项待遇;一方面凭借无偿占用的丰厚的国家或社会的公共资源挣取团体的商业利益;同时又收取着有偿新闻报道的好处,另一方面再不忘吹嘘自己的同时,时时的伤害他人,太可恶了。 建议修改制定新的《新闻媒体法》,在体制上改革这种情况,对于国家投资的媒体不允许商业广告收入归小集体,应纳入国家投资预算。对于有能力自我经营的媒体,可划归集体民营媒体业,国家行使政治审查制度,在经济上自负盈亏,自生自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