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树立敬畏生命意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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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5:16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周平 有两则新闻放在一起让人感触颇多。 一则是,11月2日上午9时15分,一外省男子站在广州市广园西路通通酒店旁边的天桥上对着桥下京广铁路边的高压线撒尿,由于尿液导电,他“被烧成烤鸭”(据11月3日广州某 “对高压线撒尿被烧成烤鸭”,这是广东那家媒体赫然为前一则新闻做的标题。这个标题以及报道中的有些词语(比如:“潇洒”撒尿)读后让人觉得很不舒服。或许这个记者是个很幽默的人,写什么东西都没有忘记想让人笑那么一下。但是,这次我虽然读懂了他的幽默,但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因为,这位记者这次“幽”的是生命的逝去的“默”。 对于一个生命的逝去,其他人所抱的态度,体现了“其他人”的生命意识。而对于生命,我们这个社会的伦理底线应该是敬畏,只有全社会都树立了敬畏生命的意识,一个人的生命才会最大限度地得到保障。把一个人被烧死比喻为“被烧成烤鸭”,且在形容其死因时用了“潇洒”(尽管加了引号),我看到的分明是对生命的嘲弄,敬畏生命的意识在此处甚至成了负数。 这不由得使我对后一则新闻中对生命的敬畏意识感到由衷的敬仰。一个女子两年内自杀10次,消防单位10次进行救援,且为救援该女子至少已花掉100万元的社会成本,其背后凸显的是什么?我觉得,其凸显的就是生命为本的意识。而我也有理由怀疑,对于有些人,该女子的行为会不会被理解为“自杀秀”?我的怀疑并不是空穴来风:有的民工为讨薪而要跳楼,不是有人说其行为是“跳楼秀”吗?更何况,该女子在两年内自杀10次呢! 一个女子两年内自杀10次,我们可以说她是在“折腾”。但是消防单位对该女子进行的10次救援,却一点儿也不是“折腾”。 因为对于生命,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有所敬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