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绝对不能容许执法者以公权谋私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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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9:0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作者:孙德宏 对所有那些利用公权谋私的执法者必须依法严处;对所有那些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的执法者应该大加褒扬———这不该有什么异议 执法者、权力者以公权谋取小团体乃至个人私利,绝对是我们的法纪所不能容许的— 应该说,我们社会在这方面的努力是有成效的。以公安系统为例,上周五《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公安机关:执法为民迈新步》的新闻述评说,以“便民措施30条”为代表的诸多措施,解决了许多看起来是“小事”,但对老百姓说来却是不“小”的老大难问题。报道说,警风一正,面貌全新。现在公安干警队伍正朝着“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警察执法新形象努力。 但是,也应该看到,在这一努力过程中,确也有些与此不大协调者。比如新华社本周一的一篇题为《离石交警出怪事警商合谋乱收费》的报道说:山西省离石市交警大队及其所属中队与一些个体户合谋,采取不开票、抽取好处费等办法从中渔利,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虽然此事只是全国公安系统“执法为民迈新步”中的个别事件,但其恶劣影响和其中所反映出的一些执法者程度不同的以公权谋私利的价值取向,绝不可小视。 说其“不可小视”,并不仅在于它是发生在公安系统,而是此事中已经表现出的个别执法者、拥有某种公权者为谋小团体、个人的私利,恶性行使公权已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如果听任此种行为随意发展,对我们的社会来说,肯定是一种自毁行为,因为它事实上是在毁掉我们社会赖以正常、公正运行的最基本的规矩和底线。 就山西离石的这则新闻看,相信那些决定或参与“联手收费暗地分成”的交警们大多不会不知此举的“毛病”。事实上,相信交警之外那些利用公权谋私利者也大多不会不知其类似做法的违纪乃至违法———那么,何以此类事情仍然发生? 类似具体事例的当事人当然会说出诸多牵强乃至狡辩的理由,但总体上不能否认的是,在当下少数权力者的心中,利用权力寻租乃至强行“捞钱”,“不捞白不捞”的价值取向,还是颇有市场的。 从社会分工的角度讲,诸多必要的法规确立之后,必然要求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予以监督执行,但必须毫不含糊明确的是,这种监督执行必须同样是在相关法规的制约之下,包括交警在内的各种执法者首先应该是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之人,倘若这些人也把必须遵守的法纪视为无物,不把手中的执法权力用来维护社会的公正运行,而是千方百计用来谋私,甚至明目张胆强行“捞钱”,那么我们全社会的法治追求就只能是一句空话了。因此,如何从严治警、依法行政确实是当下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只有所有执法者都坚守规规矩矩做事的底线,都真正地确立起依法办事的基本价值,进而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才能真正地执法为民,才能真正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才能切实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对所有那些利用公权谋私的执法者必须依法严处;对所有那些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的执法者应该大加褒扬———这不该有什么异议。《人民日报》述评中的一句话应该永远被我们牢记:“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