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慈善超市也应遵循市场规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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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15:11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李海华 广州市东山区慈善超市从10月31日起特卖部分高档赠品,但几天来一直受到市民的冷落,以致不少货物由七折降到两三折才卖出去,原因是人们对这些货物的质量不满意。(11月5日《南方都市报》) 对此,有人可能会指责某些市民觉悟不高,爱心不足。但是,如果我们站在顾客的角度想想,不肯帮衬也在情理之中。正如中华广场的一位吕先生所说,虽然慈善特卖是号召大家做善事,但人们买电器、衣物等还是首先要看质量,谁也不想把不好用的东西搬回家。 其实,既然是超市,既然是特卖——尽管其目的是为了慈善事业,那就是一种市场行为,就要遵循市场规律,而不能完全靠人们的道德觉悟来维系。 在上海,慈善超市依旧是超市,对所有普通市民开放,商品以人民币定价,实行市场化经营。慈善超市能更好地让捐赠物资快速变现(也是其主要功能),在变现过程中实现两次助困:保证低收入者可以购买到超低价生活必需品;变现资金又帮助了更困难的家庭。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慈善超市”(慈善事业的重要实现形式)大都以“前店后厂”模式为主,洗涤、整理、修配、估价一条龙,捐赠物资基本不入库。每到周末,居民去“工厂”捐物,凭收据可享受免税政策,也可去“商店”购物。可见,上海以及一些发达国家的慈善超市已经形成一种较完善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其能够长期运作下去也就是很自然的了。 慈善超市乃至慈善事业之所以要靠市场化的形式才能运作起来,是因为这种形式符合市场经济的道德要求。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在其《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一书中指出,市场经济条件下对道德的要求就是要达到利益的均衡状态,通俗地说就是双方都不吃亏,只有这种均衡才能推动事物的发展。慈善超市要想红火起来,就必须把自己置于众多超市之中平等竞争,保证商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发挥价格优势。一句话,按市场规律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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