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生死时速”岂能无“限”上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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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18:1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作者:瞿明光 据报道,一辆俗称“野鸡车”的汕头客运大巴非法拉客被广州运政部门一辆越野车暗中跟踪“人赃俱获”时,司机发觉后不顾大巴上几十名乘客的死活,对乘客纷纷要求司机停车也充耳不闻,只顾甩开后面紧追不舍的运政越野车,开车狂逃。并且在追逐中作困兽之斗,撞树撞路灯撞执法车,将执法车车尾撞得稀烂。(据11月4日《信息时报》报道)时下,四通 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捷,而且人口流动的加剧使一些交通主干道上客运生意十分红火,从而导致一些见利忘义的人用私车、套牌来搞非法营运。然而,非法营运不仅偷逃各种费用,而且不少“野鸡车”都是已报废的车辆重新包装后改装而成,留下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无论是为了整治交通营运秩序,还是对乘客的生命安全负责,有关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取缔“野鸡车”很有必要,但是一定要讲究方法和策略。就拿广汕公路这次上演的“生死时速”、令几十名乘客心有余悸的“追逃战”而言,非法营运大巴司机为了逃避惩罚而置乘客安危不顾的种种行为无不令人捏着一把汗,须知,稍有不慎就会车毁人亡啊。如果因运政部门的追逃而造成车毁人亡的惨剧,谁又能负得起责呢?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是头等大事,安全也是一切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运政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时一定要尊重非法营运车上的乘客的生命安全,切不可只顾为了“人赃俱获”而不达目的不罢休。否则,一旦在这样的“追逃战”中引发车祸,非法营运车司机固然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而追逐“野鸡车”的执法人员是否也难咎其责呢? 因此,运政执法部门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行使执法权时,切莫忘了“理性”。为了使乘客生命安全无忧,就算是在关键时刻错过一次“人赃俱获”的机会又何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