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县委撤销环保局的“必然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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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6:2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作者:盛大林 2002年7月,湖北省团风县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撤销团风县环境保护局。理由据称是“进一步整治经济发展环境,有效制止对企业和单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而实际上,团风县环境污染问题严重,该县多家企业违法。(据11月10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但耐人 寻味的是,该县为什么要撤销环保局?记者在报道此事时以“不可思议”相称,细思之,其实也不足为怪。 谁也不会说环保不重要,但它的好处是宏观上的,是着眼于长远的。在短期内,环境治理必然会影响GDP,必然会影响地方政府政绩。环境污染是“虚”的,是“软指标”;产值和税收是“实”的,是“硬指标”。所以,很多地方的政府对环保根本就没有积极性,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甚至于“不要”。 环保之于企业,就更不用说了。治污往往投入很大,这会直接提高企业生产的成本,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这当然不利于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如果意识到其他企业也不治污的时候,同类企业就更不愿为之了,因为那会直接降低本企业产品的竞争力。 企业不乐意,地方政府也不会情愿。“夹缝”之中的环保部门只有两种选择:一、睁只眼闭只眼,或者一罚了之,屡犯屡罚,这样的话,不但企业和地方政府都比较满意,而且工作轻松、财源滚滚;二、严格执法,绝不手软,这样的话,不但工作阻力很大,无利可图,而且也会招来地方政府的白眼,要命的是,地方政府是环保局的顶头上司,局长的乌纱帽和局里的经费都掌握在地方政府的手里……明乎此,也就不难理解很多严重污染企业为什么屡查屡犯,有些污染源就如同“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而环保部门为什么视而不见;明乎此,也就不难理解团风县为什么要撤销环保局了。 其实,地方政府对环保的“不耐烦”在很多地方都时有表现,只不过在行为上比团风县“温和”一点罢了。 团风县的“惊人”之举告诉我们:地方保护主义是环境保护最大的敌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让环保部门实行垂直管理,这比有些部门更有必要———利益有地方性,而环境无边界,环保本来就应该是“全国一盘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