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花7万元将艾滋病感染者关进地下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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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9日16:46 中国青年报 | |
相关专题:< 新浪评论专题 > 作者:邹云翔 武汉某艾滋病感染者从事盗窃、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8次被派出所抓获却因没有合适的羁押处所而8次被放,如此八擒八纵后,武汉警方痛下决心,投资7万元建立关押点,收押了全国首例艾滋病嫌犯(《现代快报》11月12日报道)。 我们当然为此消息叫好。艾滋病感染者,并不拥有犯罪的特权,即使艾滋病感染者也不能例外。全国艾滋病感染者几近百万,并且他们中一些人处于亚文化群体的情况下,这种特殊的人群犯罪增加是不可避免的,武汉的做法对于防治此类犯罪很有现实意义。但是当读到羁押场所位于一栋楼房的地下室、由四间仓库改建的时,笔者却有点别样的感觉:花了7万元最终只将艾滋病感染者关进了地下室,可能有点不适当。 在一个法治社会,艾滋病感染者,其罪当追究,但是其身体健康却必须有一些特殊的照顾,他们理应拥有一般病患者所拥有的权利:充裕的阳光和良好的通风是最好的良药。阳光和空气一则有利于身体健康,二则可以让患者拥有良好的心情。而地下室往往不具有这样的条件,这样的环境是否有利于改造,我有点不放心。 我指出地下室的不足,无意指责武汉警方不重视犯人的权利———从报道看,警方对于嫌犯的生活起居还是非常关心的,有关描述也很让人感动。我总感觉到这样的安排可能是源于对艾滋病的过分谨慎,导致选择地下室作为监禁地点。 前几天我们才看到克林顿在清华大学与艾滋病感染者拥抱的新闻,其实科学研究已经证实,艾滋病不可能通过空气或者一般接触传染。因此,我们何妨让感染艾滋病的嫌犯住进平房,这不仅有利于他的生活,客观上也有利于创造改善有关人员的工作环境。 艾滋病感染者犯罪是无法回避的一个现实,我们在为武汉的做法叫好的同时,对于艾滋病也应该有更清醒的认识,措施过度也有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