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救助站求助反受辱后续:暴露“收容后遗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0日21:38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11月20日电 (记者张周来、王勉、王志伟)2003年9月14日,河南籍妇女薛某在广西南宁市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期间,被一名保安借晚上查房之机凌辱。在就医期间,薛某被诊断为“抑郁状态,应激障碍”。她及家人认为是在救助站遭凌辱后引起精神失常。此事经新华社独家披露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受助反而成了受害,“收容遣送后遗症”成为不容忽视的话题。 从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谨防浅层过渡 据与薛某同来南宁上访的王某介绍,9月14日凌晨,一名保安单独进入女受助人员宿舍,先后对薛某进行凌辱,致使下身出血。而根据保安提供的文字说明,他当天去查房,发现薛某只穿着胸罩、内裤睡觉,就去“纠正”她,手“不小心碰到”薛的胸部。事发后,这名保安所在的保安公司、救助站和薛某三方取得和解,薛某离开南宁。 王某说,然而没过多久,薛某经常夜间惊醒、大喊大叫,尤其怕听到“救助站”、“保安”字样。薛某及家人认为,这都是在救助站遭凌辱后引起的。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此事。薛某在住院观察一段时间后,已欠下上千元医疗费。医院认为出院对薛某的康复更有利。11月20日,薛某无奈出院,再次流落街头。 据南宁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崔建国介绍,当时南宁市收容遣送站人手很少,而被收容的人员成分复杂,忙不过来就申请增加了4名保安,由财政按年度给付经费。南宁市救助站2003年8月1日挂牌后,依然留用了4名保安,由保安公司统一负责教育培训和管理,救助站只管用人。 “当时转为救助站后,因没有现成的经验模式可以借鉴,对近期的工作任务不够明确,措施不得力,没有意识到保安会干这种事,以致于出现了‘9·14’事件。”南宁市救助站党支部书记李雪华说。 一些人士认为,少数工作人员仍抱有过去行使收容遣送职能时高高在上、充满优越感的心态,这种“收容遣送后遗症”在新的形势下表现出明显不适应。南宁市民政局副局长杨文山说:“以前收容遣送站的工作人员连清洁卫生都交给被收容人员去做。由于长期习惯于某一种工作方式,他们的思想转变还需要一个过程。”李雪华表示,少数管理干部思想上存在懒散情绪,还没有真正转到服务和关爱上来。两名值班干部接受记者采访时自称,事发时他们一直在值班室看球赛。 救助站:心有余而力不足 除历史遗留的问题外,救助站目前还遇到一连串现实问题和困难。 编制受限,特别是女管理干部太少,致使救助站有关制度无法落到实处。南宁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卓铭佳说,按站里的内部规定,女受助人员必须由女干部负责管理,特别是晚上查房。根据目前的救助规模,南宁市救助管理站至少应有10名女干部,但目前在一线管理受助人员的仅有两名,因而无法实现24小时全天候值班。 卓铭佳说,按照站里的规定,晚上值班人员进入女受助人员生活区查房,必须有两人以上一同前往。事发时两名值班人员失职,疏忽大意,只让保安一个人去巡查,给了他单独接触女受助人员的机会。 由于缺乏全面的实施细则,救助对象难以甄别,救助标准也无法统一。据卓铭佳介绍,来求助的人五花八门,有来要钱、要车票的,有要求治病、帮忙找工作的;个人情况也不一样,钱物被偷被抢被骗,甚至出现家庭问题来上访要求救助的,而且绝大多数都没有合法的身份证明,相当一部分求助人员没有提供真实姓名、住址和家庭情况。“南宁市救助站自今年8月份以来救助了100多人,估计真正符合救助标准的只有20来人,有的我们提供了车票,转眼又去退票,其实就是来骗钱。” 李雪华称,《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一次救助期限不超过10天,但一定时期内重复救助,或者受助人员不愿意离开救助站怎么办?家人拒绝赡养怎么办?地方政府无人接受怎么办?没有好的办法来解决。受助人员的伙食缺乏统一标准,乘车凭证提供到哪里比较恰当?危重病人如何医治等都还没有具体规定。 救助站成立后相应的配套制度建设也没有跟上。据杨文山介绍,到目前为止广西民政厅还没有拿出救助管理实施细则,各地救助站也是各有各的管理制度。南宁市救助站挂牌以后,只是初步拟订了一些临时性质的内部管理实施办法。 救助管理亟待建立社会联动机制 专业人士普遍认为,由收容遣送转变为救助管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好事。然而不可否认,在对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由原来的强制性收容转变为现在关爱性救助之后,尽管在硬件设施上有很大改善,但是救助站在管理制度、人员素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等软件环节仍面临着严峻考验。 “9·14”事件发生以后,南宁市民政局立即作出部署:一是要求救助管理站和保安公司立即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展开调查,妥善处理此事件,禁止保安人员参与救助站管理,并做好受害人的安抚工作;二是组织全站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制、法规,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三是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改正。 李雪华说,由收容遣送改为救助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民政部门实施救助管理面临着巨大压力。公安机关的强制管理职能已经从救助管理中退出,但是对于那些前来钻空子的人如何鉴别、处置和疏散,救助站这方面的职能受到了限制,特别需要公安、司法等执法部门的联合管理。 广西社科院研究员傅慧明认为,对那些“家外来磕头,家里盖洋楼”的乞讨敛财者前来求助,仅靠救助站一家“独腿难撑”。救助站必须尽快建立社会联动机制,即民政、公安、卫生、司法、教育等部门联合加强管理,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并以法规文件形式确定下来。此外对那些不具备求助资格而骗取救助的人,或流浪在外的少年儿童,民政部门一方面应积极研究建立疏散机制,一方面更要对其加强宣传教育,以便对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提供帮助。(完)(来源:新华网) 相关专题:孙志刚事件终结收容遣送历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