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由拆迁补偿增额20%所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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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3:27 南方日报 | |
作者:刘根生 新出台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将于明年元旦起正式施行。按照该办法,在历史旧城区的拆迁将以房地产市场价格为基础,增加20%确定补偿金额。(本报11月19日A05版报道) 看了这条法规,我首先想到了翁彪之死。翁彪与笔者同居一个城市,生活很困难,为了能多要点拆迁补偿金,费尽了心机,磨破了嘴皮,但始终无果。面对强制拆迁,他一怒之下,拎着汽油桶到了拆迁办,烧死了自己,也烧伤了拆迁办人员。我还想到了朱正亮。这个安徽人自焚的导火索,同样是对房屋拆迁补偿金的不满。我还想到了某县的190多户拆迁居民,因觉得补偿根本无法安家而怨声载道。这里不肯搬家,那里要强制拆迁,双方僵持不下…… 由这些事例不难看出,拆迁矛盾激化,已不仅仅是有关部门作风是否粗暴的问题,更深层次原因在于拆迁补偿金是否合理,拆迁政策是否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换句话说,人民群众对利益补偿满意不满意,已直接关系到拆迁工作是否能顺利推进,旧城改造是否能顺利进行。广州市以房地产价格为基础,适当增加拆迁补偿金,维护了群众合法利益,有利于城市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 根据报道,《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是广州通过立法听证会方式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该法案在草拟过程中,首次以登报方式,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听证,提交人大审议后又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拆迁者的合法权益。这又启示其它面临同样问题的地方:制定法规和政策,民主化程度越高,越能令人民群众满意。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职能和作用正在发生着根本性转变:由权力政府转为责任政府。衡量行政管理有没有尽到责任,就看其所作所为老百姓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为此,制定法规和政策就应更加民主。此中道理非常简单:调整法规和政策,往往牵涉到成千上万人的切身利益。通过听证、议政、民意调查、专家咨询,反复论证,法规和政策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否则,就可能“落实难”,最后群众利益受损,政府信用也受损。 随着城市发展越来越快,不少城市都感到拆迁任务繁重而艰巨。越是如此,越是要讲政策、讲责任、讲感情。讲政策,就是坚持依法办事,在拆迁中不推诿、不高压、不失信;讲责任,就是要把群众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让老百姓从旧城改造中得到实惠,使群众生活环境得到切实改善;讲感情,就是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真心诚意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或许有人担心,这样做群众会提出过分要求,其实不然。无数事实表明,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是最讲“人心换人心”的,你尽了力、尽了责、尽了情,真正按人民满意原则办事,他们就能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处理好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进而理解和支持政府的方针政策。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