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何处可以收留少年“老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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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4:34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束学山 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深圳市发生的一个13岁的“小三毛”组织一个5人抢劫犯罪团伙,教唆、操纵一批成年人犯罪的新闻。在记者和警察眼里,这个“小三毛”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孩子,但是,从他稚嫩的声音里却透露出像成人罪犯一样的老道 这个具有严重犯罪行为(操纵团伙并实施抢劫)的小家伙的命运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我们无不为他的未来而担心。在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不行使监护权的情况下,谁来纠正孩子的人生航向? 现在深圳警方已将他无条件释放了。一个本应该坐在明亮的窗前跟伙伴们一起学习的孩子,却又要独自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里四处游荡,靠“自己”养活自己了。对这个无依无靠又无法无天的“小三毛”,我们是将他放回社会,任他在违法犯罪的泥潭越陷越深,还是及时提供援救,让他改邪归正?这已经是我们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博士袁古洁老师在接受本报评论员采访时说:“按照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对已有严重危害社会行为但又不能对其有任何法律惩罚的未满14周岁的人,警方不应该无条件释放,而应该将他送到工读学校进行管教。深圳市警方将他无条件释放,极有可能导致其更大的犯罪行为。” 专家的担忧是有事实根据的。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已经非常严重。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目前,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据统计,某地区1998年以来14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41.7%,其中刚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13.5%。 与“问题青少年”急剧增加呈反比的是,我国一些城市的工读学校却正在萎缩。据报道,广州市约有3000名品德行为偏常学生及有违法行为的中学生需要进入工读学校,但目前广州只有1所这样的学校,学位100个左右。 在无法就读正规学校,而工读学校又无法接纳的情况下,这些“问题少年”过早地流落到社会。教育界人士指出,充当“矫正乐园”的工读学校如果被活生生抽去,这些原本可能“回头是岸”的孩子,将以更快的速度投身监狱。 “问题青少年”不可能天生就成“问题”,只有“问题”的社会才导致这些孩子发生“问题”。面对青少年犯罪的日益剧增,“救救孩子”,不应该是一个过时的呐喊,而应成为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的责任。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