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上报”就能杜绝任人唯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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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10:40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洪巧俊 日前,四川省出台了《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与领导干部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领导干部所在市(州)、下属单位(系统),确因工作需要提拔任用的,必须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2003年11月22日《华西都市报》 提拔亲属需上报,说白了只不过是多了一道程序而已,至于能不能做到任人唯贤,提拔的是不是德才兼备的人才,我看未必如此。这道程序如果组织部门能“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保证选人用人的公正性,敢于不怕得罪人,发现上报的亲属不宜提拔就能坚持原则坚决不提拔还能取到一定的作用,否则这道程序就会流于形式,成了一道掩耳盗铃的把戏。 这样说不是没有根据。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原区委书记杨毓培在今年2月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上,研究换届后干部安排,一次性调整干部277名,新提拔干部88名。新提拔的干部未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民主推荐、考察和公示,部分干部不具备任职资格(2003年11月22日《北京晨报》)。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缺乏良好的群众监督机制,民主推荐、民主选举,群众监督比什么都强。如果连《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的民主推荐、考察和公示都不要,还会要上报吗?即使上报,材料中讲的也都是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的德、能、勤、绩、廉“五字登优”。何况,现在有几位领导会把自己的亲属安排在自己的手下工作?不在自己的手下工作,其实更有利于提拔,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领导彼此“交换”一下,你提拔我的夫人,我提拔你的儿子,权权交易,什么规定都不违反了。再说举贤不避亲,如果自己的亲属是德才兼备的人才,严格按照了《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民主推荐、考察和公示,提拔又何妨?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