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文明执法才能维护文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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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14:06 京华时报 | |
作者:马赛克 新闻回放:11月18日晚,吉林榆树市某女副镇长在一家宾馆睡觉,突遇警察例行检查。当时只穿内衣的这位女士要求警察在门外稍等,警察却立即踹开房门,将仅着内衣裤的她从床上拖到走廊,并现场摄像。(见11月22日《新文化报》) 公安部门对公共场所进行查夜执法,本属对治安负责的体现,值得肯定。但执法过程中的不文明现象也值得人们深思。 例行检查并非紧急情况,宿客衣冠不整要求等候的理由应当得到允许和尊重。警察不仅不听那位女士的解释,反而立即破门而入,并将衣服不整的那位女士从被窝强行拖到公众场合并摄像,客观上造成对公民人格的羞辱,这是粗暴执法。 女副镇长解释论理,执法人员却以“再吵,就抓你”相威胁,这是任意剥夺公民的申辩权。 法律的本质是根植于文明土壤中的社会规范,而执法的目的则是以法律手段维护社会文明。维护文明,首先就应当执法文明。上述行为,显然与社会文明格格不入。 强行闯入女性私生活空间,恶意在公众场合展示和非法摄录女性暴露的身体,以及剥夺公民申辩权的做法,违背执法所应有的文明规范。这种执法,不仅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犯,更是对法律的扭曲与破坏。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