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限定过多的优惠政策是“虚拟的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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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15:31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马廷刚 国家工商总局曾于今年6月11日下发了《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凡今年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一律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给予扶持。 但是,此举在广州市被“撞了一下腰”,响应者屈指可数。《羊城晚报》11月10日报道,据广州市工商局有关人士称,至目前,广州全市应届高校生领取到个体营业执照的人数估计不足30人。对于优惠政策受到冷落的原因,广州市工商局有关人士分析认为,应届毕业生就业观念陈旧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个原因,我看值得商榷。在目前就业形式日趋严峻的形势下,难道莘莘学子们真得不需要这样的优惠政策来为自己的创业激情助燃吗?恐怕不这么简单。除却天资禀赋、观念陈旧、创业风险、社会政策不配套等问题外,我看该政策前面的限定条件过多也是被“撞了一下腰”的重要原因。 据了解,优惠政策对高校毕业生享受该政策的条件进行了不少限制,规定自主创业者只能从事个体经营,而不能开办公司,否则将无法享受该项政策。而个体经营存在从事行业的限制,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个体经营者不能从事建筑、广告、网吧等行业,而其所允许经营的手工业、交通运输业、饮食业、服务业等又与大学生的求职需求有差距。而且从事这些行业,也要有相当的创业成本和社会资源成本,这不是一般的应届毕业生所能承受得了的。而且这样的行业也大多与学生们的专业相去甚远,恐怕没几个人敢在自己并不熟悉的领域里小试牛刀吧?可见,大学生们冷落“个体”,不全是就业观念陈旧。 优惠政策的局限性还体现在覆盖面过于狭窄上。该政策的优惠对象明确界定为应届大学毕业生,而刚毕业的大学生们大多抱负远大,且又涉世未深,没有求职的经验与教训,所以大多不愿从事个体经营。而更了解社会需求的往届毕业生要从事个体职业,却无法享受政策优惠。 限制过多的优惠政策很难实现政策制定者的初衷,也很难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有效实施并受到民众的普遍欢迎。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