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锻炼我们的自治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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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4日15:40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杨亮庆 数日前傍晚,在北京东三环白家庄路口,笔者目睹了一起交通事故处理的全过程,纷繁慌乱之中,隐约发现我们的自治能力是如此孱弱! 一女士驾车剐倒一骑车老者,老先生立即不能动弹,躺在马路上呻吟。女士急忙下车 笔者早已拨通110,自动应答系统提示我已进入排队等待,几分钟过后,一位警官开口说话:“我们不处理交通事故,你打122吧。”此时肇事女士已经和122接警人员通上话。 事故现场已被围得水泄不通,连同女士停在路中央的肇事车辆,这个路口彻底被堵死了。抬眼望去,笔者看到三环路上蚁附的车流和歇斯底里的车笛鸣声。 终于交警来了,在现场拍了照,并将伤者送往医院(最近的医院距事故现场仅1公里)。而我也发现,情形不算太糟,老人的头部尚能活动,大概是撑地时右臂骨折了。这时,距事故发生已经过去了1个多小时。 一起普通交通事故,却令我思考良多。 今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一个重要变革就是轻微事故可以“私了”,不必一定等交警赶到现场才能救人和认定责任。当然,这部法律明年5月1日才正式实施,但“救人优先”的原则却是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已经规定了的。而肇事女士和协助她处理事故的行人———包括笔者在内,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是一定要等一个权威的公权力机关来说了算! 这反映出我们心中一个固有的观念:凡是出了麻烦事,必须由政府出面解决,来自官方的处理结果才是孰是孰非的最终定性。其实,任何争议都必须由政府判断吗?《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倾向,已经很明显地逐步把交通事故的处决权交给双方当事人,而且赔偿数额也改由当事人自行确定,如仍有争议可提交法院裁决。那么,在政府部门日益放权、尊重公民自治权利的同时,我们自身学会自治了吗? 笔者算是一个职业法律人士,但遇到交通事故的第一反应也仍然是“打110”,寻求政府权力介入。所以,从心理认同上讲,我国民众尚欠缺自治的技术和能力。或者说,对实现自治不自信。 在美国,一个300多人的小镇可以实行完全自治的选举,并且成功地罢免了镇长,因为他同意将该镇的一块绿地出让给美国最大的连锁超市沃尔玛公司。 据称,这个小镇和美国的数千个小镇一样,数百年来一直保持着自治传统。这些小镇基于自身利益,同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发生过无数诉讼,锻炼了娴熟的自治技能和坚毅的维权精神。这是美国教育交流中心出版的刊物《交流》杂志介绍的一个生动事例,编辑者这样评价说,宪法给予了居民锻炼自治能力的机会。 值得欣喜的是,我们也正在获得越来越多的锻炼自治能力的机会。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