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政府服务不能“缺斤少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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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6日10:30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毛天祥 过去每逢长假的前一天,一些政府办事机构就早早关门不办理业务,北京市日前下发通知规定:全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对外办公部门在工作日内必须全日制办公,否则,违纪公务员将受到相应的处分。(11月25日《京华时报》) 国家的主要职能在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根据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的理论,公共产品相对于私人产品有以下特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由于公共产品具有上述特征,市场对公共产品的生产进行资源配置时,就会出现失灵的现象。因此,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虽然比市场方式即通过私人提供具有更高的效率,但由于政府是公共产品惟一的供给者,其独特的“垄断地位”也非常容易产生“缺斤少两”现象。 现代生活中,人们如果遇到“缺斤少两”的纷争,会依法找销售者补足分量。销售者不予解决也可以到计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进一步说,如果上次吃了亏,下次就不必“单恋一枝花”,可以另找他家。迫于法律的制约和市场竞争的压力,目前私人产品交易中出现的“缺斤少两”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然而,当作为“公共产品”的政府服务同样也“缺斤少两”的时候,人们往往就显得无可奈何甚至束手无策。因为这些“公共产品”一般是典型的“除此一家,别无他店”,所以某些单位不但服务态度差,而且经常“宰客”,人们对此却是敢怒不敢言。 其实,政府办事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提供的这种特殊“公共产品”,其质量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利害关系人乃至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有些甚至还关涉到社会的安宁乃至国家的兴衰。因而,政府这种“公共产品”应当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公意代表性,否则就可能蜕变为服务于少数利益集团的“私人产品”。政府只有运用公共权力,制定和贯彻实施公共政策,有效配置公共资源,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才能实现公共利益。这样一来,不仅可以促进稳定统一的现代社会经济政治秩序的形成,保障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可以保障和实现公民权利的基本社会机制。公共产品质量如此重要,怎么可以“缺斤少两”呢? 当然,因为这种“公共产品”具有供给上的非排他性和消费上的非竞争性,所以应该从制度上加以约束,通过全力做好制度设计、规则制定和监督执行工作,使政府高质高效地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因此,北京市出台政策,规定政府服务不可以“缺斤少两”,实在令人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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