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何以没勇气差额选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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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14:16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王怡 广东连南县人大在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各有两名候选人的情况下,违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根据该县人大通过的《选举办法》“预选”掉其中一名,然后再进行正式的“等额选举”。虽然这一违法选举已经被纠正,但其中的含义却令我们深思。对中国今后选举制度与政治体制的变迁而言,我们认为连南县人大此举, 《组织法》要求在有两名(以上)候选人提名时必须进行差额选举,但并不要求地方首脑和“两长”的选举非得差额选举不可。而长期以来各地的人大主席团通常都只进行等额提名,因此是否差额的关键在于有没有十名以上人大代表的另外提名。舆论通常把主席团的提名叫做正式候选人,它代表着党政方面的人事意图;而把代表们的提名叫做独立候选人。 连南县人大和其他绝大多数县市一样,等额选举几乎是一种惯性和唯一的选举技巧。他们没有处理和进行差额选举的任何经验和心理准备。从这次新出台的选举办法看,之前大概也未有过人大代表在主席团之外另行提名的先例。因此他们的反应也是任何人遇到不熟悉的事务时通常的反应,就是通过自己熟悉的办法去掉陌生感和不安全感。于是他们决定先进行竞争性的“预选”,然后在正式选举中仍然进行熟悉的“差额选举”。 “预选”其实是竞争性选举的一个产物,也是西方议会选举的一种经验。因为一旦提名权放开,就可能冒出许多的候选人。这会让民意太分散,降低选举的效率,还可能让任何候选人都得不到法定的最低票数。按照《组织法》的规定,政府首脑和“两长”进行的差额选举也只限于“多出一人”,所以当且仅当提名的候选人超出二人时,才应该进行“预选”。但连南县人大的“预选”显然是出于另外的考虑,就是要把“差额”预选成“等额”。 也许有人会怀疑连南县此举,是为了在有非正式候选人的情况下控制“两长”的人选,其实并非如此。无论在预选、正式选举和后来的重新选举中,都是代表提名的独立候选人赵月明战胜了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把预选获胜的赵月明拿来“等额选举”,其实是对主席团人事意图的放弃。那我们怎么理解连南县人大还要这么做呢?其实当初的“预选”就是一场当真的、硬碰硬的选举。连南县人大能够接受这种挑战主席团提名候选人的真正选举,相比其它一些地方对独立候选人的百般阻挠,原本是很不错的。但他们却不能进一步接受在“正式选举”中继续这样做,因为他们还保留着一种强大的惯性。我们的人大还不能接受公共政治生活的不可测性,任何选举结果的不可测都会让领导者心惊肉跳,觉得政治上不保险。因为在我们传统的政治模式下,凡是看不见的政治都是不可测的,但凡是看得见的政治场面都像一加一等于二一样没有悬念。连南县的问题是,人大代表已经进入了角色,人大和人大背后的党政领导却没有准备好。所以在新旧体制交替的时候,政治家必须像一个好演员,学会进入民主政治的角色。而且进入的速度一定要比剧情的发展更快,而不是更慢。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