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让差额选举成为共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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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8日19:19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刘显东 据《南方都市报》11月25日报道,广东连南县新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规定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实行等额选举,这违反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清远市人大常委会会同省人大常委会选举委依法宣布选举无效,并已责成该县依法重新选举。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毫无疑问,差额选举更体现选举的真义,在独一无二的选择中,选民的选择性很小,甚至别无选择,今年曾经发生岳阳市长选举未通过的破天荒的新闻事件,这个事件曾经被舆论认为是中国人大代表日益具有独立的选择意志和代表职能的一种进步,也说明在等额选举中的意外实在微乎其微。这正说明等额选举给选择者自由选择的空间太少,这就很难充分代表民意。很简单,在任何一个地方,愿意并有条件有能力担任市长或者法院院长这类领导职务的人肯定不只一个,显然,差额选举的办法就让更多合格的人员真实地获得了被选举权,这无形中扩大了民主。 从选举的经济学角度来说,候选人最少的选举成本最少,因为候选者没有竞争对手,而选举人也没有更多犹豫的空间,选举很容易得到预定的结果,但是,具有竞争的差额选举却可让选举人有了对比和权衡,候选人在竞争中也将更充分地展现自身的才能,这样就能够为社会挑选到更能让公众满意的公务员。前者有利于选举的成本最小化,但是后者将给社会带来最佳的社会效益,因为在选举中其能力素质就已经得到很好的考验和筛选,而一个没有竞争的条件下被选举出来的公务员可能给社会带来更大的成本——不称职或者腐败所导致的社会成本明显要比差额选举大。 在市场经济社会,企业对人才的选择是开放的,他们总是从大量合乎要求的候选者中挑选最优秀的。企业的做法其实就是企业从企业的效率来考虑的——它要尽可能物色到最好的人才。现任现代公共管理理当从企业行为中得到借鉴。我国在公共管理领域的人才选择正在走向开放,如通过考试录取公务员,这其实就具有海选的意味,而在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择上,也日益从等额向差额迈进,而基层则开始了海选,这是巨大的进步。 像连南县这类地方为什么不愿意采用差额选举,从好的方面来分析是为了节省选举成本,其实,通过领导直接任命比选举更便捷,更少选举成本,但是我们为什么还是采取了选举,其原因就是因为我们的理想就是走现代化的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公民的最大利益才是政府行为的旨归,如果能够给社会带来最大的效益,那么,适度增加政府行为的自身成本的代价也是应当的。从坏的方面来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有些地方热衷于搞等额选举,还有一个原因是为了实现一种权力意志,这种权力意志就是要控制选举结果,这就扭曲了选举的民主本质。无论是那种情况,我们都需要本着“执政为民”的政治文明的规范来改进我们的选举工作。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