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钟鼓篇:为什么都“管不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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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1:2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作者:方明威 据新华社日前报道,两名来自江苏沭阳县的民工范育怀和范育恒在浙江嘉善打工时,被临时叫到某公司清理木粉。因木粉房发生爆炸,导致重度烧伤,而且范育怀还丧失了性功能。公司强迫他们签了5.2万元的赔偿协议书后,撒手不管。他们二人找公司索要医疗费时,在当地民警在场的情况下两次被打。镇司法所称,该公司是县里引进来的重点企业,“镇 好一个“管不了”,且让我们先看看这“管不了”都表现在什么地方: 第一,安全生产“管不了”。据嘉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介绍,去年底,该公司就曾发生粉尘房爆炸事故,导致1人死亡。本次事故的调查报告指出,早在5天前就发现木粉房内“有冒烟现象”,存在严重爆炸隐患,公司在“没有排除明火的情况下”,要求清理木粉致使发生爆炸事故。既然去年就已经发生过爆炸,那为什么不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以至于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违法打人“管不了”。两位民工第一次到该公司,被人打翻在地,民警赶来后把人抬到公司大门外的马路上躺着,对二人说“这事管不了”。他们第二次在公司被殴打的时候,旁边也站着“他们叫来的民警”。 第三,民工权益“管不了”。镇司法所称“管不了”,他们二人找镇政府,被告知镇委书记、镇长不在,找镇人大,干部说要找司法所。找劳动局十来次,“管不了”。三次找县领导,被推脱。找县法律援助中心两次,找工业局一次,打县长热线电话三次,领导们都“表示同情”,最后都让再找“管不了”的劳动局。 那么,这家公司究竟是何方“神圣”,有那么大的神通,谁都“管不了”?我看不是“管不了”,而是根本就“没人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管“重点”到什么程度,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都不能有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权,都不可能“管不了”。群众利益无小事。我认为,在这些部门对这两位民工的事“管不了”的背后,是对群众利益的集体漠视。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