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政府要珍惜来自人民的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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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8:20 新京报 | |
作者:林河 包括北京等二十个地方政府近日获得了一个名为“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的提名,而这个奖项不是由某中央机关,也不是某国际权威机构设立的,而是由国内某个民间的学术机构提出的。这样的“破天荒之举”引起了舆论的关注。 独立地、不受任何操纵和干扰地对政府进行评价,这是人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这样的评价除了公众在茶余饭后的闲谈,以及公民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郑重发表意见等渠道外,更应包括各种民间团体组织以群体性的声音对政府进行的评价。 特别是专门的民间研究机构对政府进行的专业评价,就像“地方政府创新奖”那样,建立独立的专门奖励基金,组织独立的专家委员会和选拔委员会,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评选制度。这样的评价脱离了表面化,摆脱了随意性,通过广泛的信息搜集,通过专业视角的论证,形成一种科学的评价机制,这种评价的方式体现了公平、公正,有着不可代替的权威。 民间的评价是政府的一面镜子,政府可以从中发现自己工作不足之处,也可以得到一些改善工作的宝贵经验和方法。因此,对于民间这样自发组织的对政府的评价工作,对于民间的声音,不管其是嘉许还是批评,不管其是尖锐还是平和,政府应该谦虚地去听取它,把它作为自己行动的参考,对民间的智慧给予充分的认可和尊重。 人民之所以敢于对政府发出多元的声音,正是出于对政府的信任,正是出于人民对政府的期望。一个凝聚了人民无限期待的政府,是有希望、有活力的。反之,如果人民对一个政府失去了批评和表扬的兴趣,失去了期待,这样的的政府是僵化的、可悲的、这样的政府最终将被人民所抛弃,上世纪40年代的国民党政府就是这样一个活生生的案例。 公众对政府完善、畅通的评价渠道是保障人民民主的重中之重,温家宝总理在今年9月的一次座谈会上强调,“人民批评政府,政府不敢懈怠;只有民主监督,才不会政息人亡”。民主监督不是一个概念,更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而是由具体的制度上和行动组成的有形体,人民独立对政府进行评价,开展批评,提出表扬,给予期望是实现民主监督的一个基本制度,这样的制度应该不断发扬光大。 建设人民民主需要政府放下架子汲取民间的智慧,尊重民间的权威,永远以平等的姿态听取民间呼声,珍惜人民的评价。所谓“评价在民间,行动在政府”,面对民间的批评和表扬,政府紧接着要做的是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拿出积极、实质性的行动来给予响应,只有这样,我们的政府才能得到人民发自内心的尊重。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