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农民子女有书读事关民族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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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8日10:44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评论员杨耕身 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农民工子女上学以流入地公办中小学为主;农民工子女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要达到当地水平;农民工子女上学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农民工子女转学返学禁收任何费用;设立民办“民工学校”条件酌情放宽,等等。 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和前不久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我国今后将优先发展农村教育的思路一起,成为中央政府进一步实现教育公平的具体措施。换言之,和中央提出优先发展农村教育的思路一样,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的方案之所以受到欢迎,就是因为在现实中存在着大量教育不公平、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落空的现象。 何以如此?正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崔传义所说,一是受城乡两种户籍制度的影响,城市公办中小学不接受户口在外地的农民工子女上学。流动儿童即使能上公立学校,也要比当地城市学生额外多交费用。普通农民工属于低收入阶层,交不起这些费用,他们的孩子就丧失了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是一些收费低、适应普通农民工子女上学需求的民办简易学校却在一些地方得不到承认、管理和服务。三是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民办学校读了小学或初中,升学仍只能回到老家去考试。 要真正改变这一切,依然需要从一点一滴地落实农民工子女流动、上学、就医等基本权利做起。宪法保证任何学龄儿童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农民工子女所遭受的教育不公平,直接损害了他们的受教育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之本,教育不公不仅会导致社会矛盾的加剧,还将危及一个民族的健康发展。 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在哪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在那一张张课桌上。但它不只在城市儿童的课桌上,同时也在农村儿童及农民工子女的课桌上。教育的本质是什么?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民族的安全、精神和道德的未来。但仅仅只有一小部分人的教育所提供的民族安全、精神和道德的未来是完整的吗?是让人放心得下的吗?要真正实现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的使命及其“附加值”,就必须首先确保每一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就必须从尽力为每一个有需要的儿童提供一张课桌做起。 我们知道,除了随父辈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外,还有大量留在农村的农民子女,他们的受教育问题同样值得关注。乡村学校往往校舍简陋,师资匮乏,有相当多的学校甚至不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接受不到和城里孩子一样的基础教育,使得数目庞大的农村孩子在人生发展方面,处于和城里孩子不平的起点上。正因为此,温家宝总理事隔多年之后仍为“三件小事”而放心不下,并指出“要充分认识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充分认识农村义务教育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举足轻重的地位,没有农民素质的全面提高,就很难实现全面小康。” 德国曾做过一次调查,结果所有的观点都显示出期望缩减联邦政府的国防力量,并将节省下来的经费用在比国防力量重要千百倍的未来──教育方面。有人为此指出,国家所能做的一切,以及将来仍然最具有政治意义的事,还是教育。而我们现在以及将来最具意义的事,也许就在于如何致力于每一个公民受教育权的落实。此番有关农民工子女就学政策的出台,以及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正是对于过去那种教育不公平现象的一次矫正,是保障或实现教育公平应有的“正义”。(南方都市报2003-10-02 ) 相关专题:2003 “年度新闻评论”评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