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市政府无权决定“全市停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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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10:50 新京报 | |
作者:魏文彪 新华社12月7日报道:12月5日,湖南株洲市出现了令人目瞪口呆的一幕:生活垃圾遍布大街小巷和各生活区。垃圾桶“盆满钵溢”,果皮纸屑令街道狼藉不堪。原来,这是株洲市政府有意导演的一出“苦肉计”。市政府明令:一线环卫工人5日、6日全体休假,让市民在没有环卫清扫的状态下感受两天,以“牺牲两天的市容市貌,换来万民的环卫意识”。 株洲市政府导演这样的“苦肉计”固然是出于良好用心,但作出这样一个全市范围内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决定之前,最起码应当征求全市群众的意见。市政府在下达命令之前,应当倾听群众意见,应当在得到大多数群众认可的情况下再来实施决定。各级政府都应学会并习惯于在作出事关大多数人利益的决定前征求公众的意见。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存在,就是市政府是否有权要求所有环卫工人停止工作。要求一两个工人暂时停止工作,属于行政管理工作范畴,单位与政府应当有权作出决定。但是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暂停工作,即命令所有服务人员停止为纳税人服务,这样的决定权限应当仅被操持在纳税人手中。也就是说,未经纳税人同意,享受财政支出者无权单方面作出停止为纳税人服务的决定。 即便是出于更好做好工作的目的,政府部门也应学会自我约束,权力的行使必须履行必要的程序,权力必须在法律规定及民意许可情形下运行。这样才可能最大限度地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合法性。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