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统计调查须强化独立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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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1:40 京华时报 | |
作者:毛天祥 新闻主体:据新华社消息,最近几年来,各级统计部门每年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都在1万件以上,2002年全国共立案检查统计违法案件1.83万件。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近日指出,当前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有的地方甚至相当严重,对此,领导干部如弄虚作假,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自1983年颁布《统计法》以来,我国先后开展了5次统计执法大检查,也查处了一大批统计违法行为。如果借用“杀鸡儆猴”的说法,“鸡”杀了一批又一批,可弄虚作假这只“猴子”却依然无法无天。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当前的统计独立性问题。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即在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地方统计机构接受双重领导,它既是本级政府的组成部门,接受同级政府的领导,同时业务上又接受上级统计机构的领导。实践证明,这种体制有很多优点,但是,也容易导致地方行政权力干扰统计调查。正是因为统计调查的独立性受到影响,地方领导可以根据地方需要随意篡改或“调整”统计资料,所以数据的真实性和统计的可信度受到严重威胁。 统计调查应当具有独立性,统计机构在依法行使其法定的职权时,其地位应当是相对独立的,其他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利用职权、地位等进行非法干预、影响,更不能阻挠和侵犯统计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当前强化我国统计调查体系的独立性应当作为统计改革的一个核心原则,这一任务重要而迫切。这对于防止有关行政领导干预统计资料,保障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